宝丰县总工会

目录导航

简介

全县共有432个基层工会(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248个),13个乡镇工会,7个系统工会(教育、交通、金融、商业、县社、物资、二工),所属职工36592人,工会会员32103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会员10767人)。

县总工会机关现有人员39人,其中离退休11人,在职的28人中科级以上人员6名。内设办公室、组织民管部、社会保障部、生产保护部、财务部、宣教部、女工部、经审办和法律信访办公室,下属两个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和工人俱乐部。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工运方针;根据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方针,主持研究确定工会的指导方针和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县工会工作,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根据群众组织的特点,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使工会充分发挥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对有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法规。

四、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协助县委考察、选拔、任免、管理工会领导干部,配好基层工会领导班子,主持制定工会干部的教育计划,搞好基层工会干部的思想、业务培训。

五、协助县政府推荐、评选各级劳模,加强对各级劳模的管理。借此引导教育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

六、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职工群众,经常对职工群众进行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好职工群众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七、协助县政府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参加劳动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八、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反对和纠正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不良行为。

九、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与审计,对各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承担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经审办

组织民管部

社会保障部

生产保护部

财务部

女工部

宣教部

法律信访办公室

总工会职工学校

总工会工人俱乐部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