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永昌

陆永昌

中文名 陆永昌
性别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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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5.07——1987.12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公安局石羊镇派出所民警

1987.12——1990.05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公安局石羊镇派出所所长

1990.05——1992.06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公安局侦查科副科长

1990.09——1993.0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函授刑事侦察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2.06——1996.08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公安局缉毒队队长

1996.08——1999.11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6.08——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9.11——2002.01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公安局局长

2001.03——2003.03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2.01——2005.09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公安局局长

2005.09——2006.04云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处副处长

2006.04——2007.05云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2007.05——2015.06云南省看守所所长兼云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2015.06——2016.02云南省看守所所长

2016.02——2017.05云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

2017.05——2017.08云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兼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2017.08——2020.04 云南省怒江州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兼任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4——2021.08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2][3]

任免信息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陆永昌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4]

2021年8月25日,因工作变动,陆永昌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经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陆永昌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2]

2021年8月25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免去陆永昌的曲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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