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09—1986.07,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
1986.09—1988.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07—1991.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7--1989.10在增城县人民法院锻炼)
1991.07—1994.0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09—199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7.07—2000.03,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
2000.03—2001.03,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03—2008.10,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其间:2006.05--2006.08参加广东省第8期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班学习);
2008.10—2010.12,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
2010.12—2013.05,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
2013.05—2016.11,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其间:2015.09--2015.12在中央党校第65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第九届、第十届广东政协常委,第十届广东政协港澳台委员会副主任;
2016.11—2016.12,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保留正厅级);
2016.12—2018.05,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保留正厅级);
2018.05,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1][2]
2018.06—2019.01,第十二届广东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3]
2021.07—2021.11,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11—2021.12,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4]
2021.12—2022.0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2.0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5]
现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6]
2019年1月29日,免去杨正根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3]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表决,任命杨正根为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7]
2021年11月1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八次会议,任命杨正根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杨正根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杨正根的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4]
2022年1月28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杨正根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