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0 月 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 2022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涵、义务和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可见“家庭教育”已经从我们每个家庭的“家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正式上升为了“国事”。[2]
2021年7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3]
人社部表示,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实施和“双减”等政策的推行,确立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的职业属性、界定职业工作任务等显得很有必要,基于此,专家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师”新职业。2022年6月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等18个新职业,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这些职业将被纳入新版职业分类大典。[4]
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分为三大模块,分别为家庭教育指导师初、中、高三个级别的培训内容,内容在涵盖家庭(亲子)教育密切相关的最新理论和理念的同时,尤其突出家庭教育指导师实战所需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和训练。
通过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新职业技能项目培训,掌握家庭教育相关技术的理论知识及业务操作能力,提高家庭教育市场整体理论水平和技能知识运用,为家庭教育行业培养大量的不同层次的人才,而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级考试,则是进一步规范了家庭教育行业人才的评价和管理,为推动我国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5]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在天津建立的国家级综合性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该基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进行国家级新职业、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培训推广及考核鉴定。
受人社部的指导,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作为职业观测点,常年观察社会职业变化及变迁。每年都会向人社部提交10个以上新职业建议以及参与由人社部组织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行业修订审定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