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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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义

  结婚网属于婚庆类门户网站,主要以搜集大量的最新结婚信息为主,为都市结婚的青年男女提供结婚指南。   结婚网是结婚新人必上的网络媒体,结婚的新人们可以随时到这个媒体上去了解结婚的相关信息,以及婚礼筹备的重要问题。

形成背景

浪漫爱情浪漫爱情  结婚本是大喜事,可是结婚要拍婚纱、办酒宴、学礼仪、布置新房、发请帖、购物等等等等!事务之系繁琐,让不少新人为办喜事而苦恼,因此婚庆类门户网站应运而生!

   婚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全国已到了火爆的程度。北京、上海、广洲、深圳,婚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尤其是上海婚庆协会的成立,正式标榜婚庆行业正朝专业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婚庆产业正逐渐成长为一个新的朝阳产业,婚庆消费市场的婚纱礼服、婚纱摄影、婚礼服务、婚宴、珠宝首饰等行业的发展日趋成熟,并与新婚消费的其他行业如家电、家具、床上用品、室内装修、房地产、汽车、银行保险等40多个关联行业,逐步形成令人瞩目的婚庆产业链,充满了巨大潜在商机。在婚庆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企业也越来越注重品牌服务和规模经营,婚庆的高层次服务也在增多,整个行业都在为满足当代青年多元化、时尚化、个性化、追求浪漫服务的需求而努力,婚庆产业大的产业链正在逐步形成。

   在新婚消费方面,88.4%的新人需要拍摄婚纱照;49.14%的新人计划请婚庆公司为他们举办婚礼;78.74%的新人准备到酒楼举办婚宴;36.83%的新人要为新娘购买婚纱;67.66%的新人安排蜜月旅游。

   但是,快速发展的婚庆产业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中国婚庆产业品牌成长还处在蹒跚学步阶段。市场的良莠不齐、诚信缺失,使许多新人对新婚消费充满不信任。因此,从行业规律看,婚庆市场洗牌在即,亟须出现强势品牌来提升服务质量。婚庆行业要把握好市场脉搏,提升文化内涵,开发出符合市场的商品。对于日益壮大的婚庆市场,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如对婚庆公司从审批注册到管理,从等级到价位,都应该有一套相应的规定和措施,并且严格把关,规范运作。要树立品牌意识,增强整个产业链的吸引力,树立行业整体信誉形象。

   在这样一个大的行业背景下,结婚门户网就应用而生了。

相关作用

  结婚网是婚庆商家和消费者建立诚信的桥梁。   

       结婚网是商家推广及销售的新渠道。  

    结婚网是消费者的技术顾问,运用专业的婚庆顾问能力使消费者在操办婚礼的时候更加信心十足,也为他们的婚礼采购提供最为可靠的担保。

知名网站

  目前,在婚庆行业的网络媒体各地都有,但大都起步较晚。现在还没有一家网站能够在整个国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行业内建立较早的网站成立时间也就五年。

  北京婚庆门户网站发展较早,目前规模稍大的有5-8家。具有代表性的有久久结婚网北京站、恩爱结婚网北京站和婚吧网,这三家网站也在百度收录的关键字“北京结婚网”一直保持前三名的状态。

  久久结婚网(北京站):是国内成立最早的结婚网之一。

       品啦结婚网(上海站):是国内最好带结婚网之一。

  恩爱结婚网(北京站):是北京市场运作比较的结婚门户网之一。  

    婚吧网:结婚门户网的后起之秀,消费者比较信任的结婚网之一。   

      爱网:(最漂亮的个人结婚网):版面设计、功能应用、访问速度是运营得最好的结婚网站之一。  

   其他地区也有些结婚网也比较知名,例如:上海的幸福网等。

业务范围

纯洁爱情纯洁爱情  结婚网主要合作的商家分为:婚纱摄影(婚纱店;礼服店;影楼;工作室;摄影写真);婚宴酒店;婚庆公司;婚车租赁公司;婚礼跟拍;婚礼茶艺;婚庆小商品;婚庆鲜花;首饰钻戒;旅游公司等。   结婚网衍生合作的商家分为:家具电器;儿童摄影;保险公司;保健公司;美容院;健体中心;娱乐场所等。

运营操作

  运营方式:一方面搜集并发布大量的婚庆有关的信息吸引广大要结婚的青年男女。另一方面为结婚服务类的单位做广告为主要收入! 

   规模:一般这类网站需要的人力不多。10来个人就能做好一个大的结婚类门户网站了。

关于结婚

 法律上对结婚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定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及结合后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责任及义务。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结婚

  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1]。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及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四、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五、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定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及结合后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责任及义务。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结婚

  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四、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五、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结婚登记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结婚登记的意义:

  第一,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第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第三,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结婚的程序

  从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看,结婚的程序主要由登记制,仪式制,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登记制是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唯一要件。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履行登记手续,婚姻成立。他体现了国家与政府对结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登记制是近代发展起来的结婚程序,为现代许多国家采纳,如我国、德国、日本和墨西哥等国均实行结婚登记制。

  仪式制是指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仪式制又有三种:宗教仪式、世俗仪式和法律仪式。宗教仪式是根据宗教教义的要求,在神职人员的主持下举行的结婚仪式,如西班牙、希腊等国;世俗仪式是按照民间习俗,在主婚人和证婚人的主持下举行的结婚仪式,反应民族和地域的文化传统;法律仪式是依据法律规定,在政府官员的主持与参与下举行结婚仪式,如瑞士;有些国家还采用法律仪式和宗教仪式双轨制,当事人可仍选其一,均具有法律效力,如英国、丹麦等国。

  登记与仪式结合制是既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程序,又要求举行法定的结婚仪式,两个程序完成后,婚姻成立。这种结婚制度使得结婚程序既严格又庄重,既能实现国家监督,又能满足当事人结婚仪式隆重热烈的愿望。采用此制的有法国和罗马尼亚等国。

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1)登记的机关 :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

  (2)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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