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09—1989.08 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9.08—1993.11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干部
1993.11—1994.01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科长
1994.01—1995.04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科长
1995.04—1995.06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处长
1995.06—1998.09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
1998.09—2000.11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正处级)(1996.09—1999.07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硕士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0.11—2002.03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秘书处处长(其间:2001.09——2001.12参加“政法系统高级法律专门人才赴荷兰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2.03—2004.05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其间:2002.10—2003.04挂职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处处长)
2004.05—2009.07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政治委员(副局级)
2009.07—2011.05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政治委员(副局级)(2009.03—2009.08抽调任北京市委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第十七组副组长)
2011.05—2015.04 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04—2015.12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党委书记
2015.12—2018.06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政治部主任
2018.06—2018.08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2018.08—2019.03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9.03—2020.03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03—2020.04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04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2022.07止)、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3]
2022.06— 天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1][4]
现任天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兼职副会长,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022年6月免去),北京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衡晓帆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6]
2022年6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衡晓帆任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长(兼)。[4]
2022年6月10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衡晓帆为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7]
2022年6月29日至3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内蒙古自治区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全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免去衡晓帆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5]
2022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接受衡晓帆辞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3]
作品名称 | 出版日期 | 备注 |
---|---|---|
《哀歌·金别针》 | 1994年 | - |
《顺便吻一下》 | 1999年 | - |
《精神病院的花园》 | 2003年 | - |
《他手记》 | 2008年 | 2008年中国诗歌排行榜年度最佳个人诗集 |
作品名称 | 出版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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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歌·金别针》 | 1994年 | - |
《顺便吻一下》 | 1999年 | - |
《精神病院的花园》 | 2003年 | - |
《他手记》 | 2008年 | 2008年中国诗歌排行榜年度最佳个人诗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