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掬芬,女,生于1929年,祖籍湖北省广济县(今 武穴市)。话剧演员。儿童剧表演艺术家,在中国戏剧舞台上开专业成年演员表演儿童形象之先河。 中央戏剧学院表演干部训练班毕业,大专学历。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她父母都是教师。抗战爆发后,逃难到四川,进入国立 社会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师范部,后随学校迁至江苏常熟。1947年毕业,担任小学教员。1948年在苏州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艺术教育系学习戏剧专业。1949年参加中国青年艺术剧院。1953年在中国儿童剧团任儿童剧演员。1954年底,考入由前苏联戏剧专家鲍· 库里涅夫任教的中央戏剧学院表演干部训练班,学习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演剧体系。1956年毕业。1980年任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副院长,1987年任院长,2000年任中国儿艺名誉院长。
第六、七、八、九届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三届理事、第四届常务理事、副主席。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副会长。1979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代表剧目有 《小白兔》中的小雌兔、 《玛申卡》中的 玛申卡、 《大灰狼》中的小喜鹊、 《马兰花》中的小鸟、 《岳云》中的 金弹子、 《以革命的名义》中的别佳、《奇怪的‘101’》中的远航、 《报童》中的蛐蛐、《喜哥》中的喜哥、 《十二个月》中的大妞等。 善于运用形体动作细节和性格化语言刻画儿童少年个性特征。著有《漫长的童年》。
方掬芬是新中国第一位儿童剧成人演员,她塑造的舞台形象伴随着几代少年儿童的成长,虽然年事已高,但她像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沉浸在快乐的童年之中。1956年6月1日,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正式组建,回到剧院的方掬芬被任命为演员兼表演教师。从此,方掬芬作为新中国第一位儿童剧成人演员活跃在舞台上,成为中国儿童剧事业的开拓者之一。(中国文艺网评)
2020年12月31日8时05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