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同

李学同

中文名 李学同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天津大学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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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曾任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1]

1981年09月后,在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学习;

1984年07月后,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助教;

1992年03月后,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讲师、法律教研室主任;

1996年11月后,任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副主任、副教授(1994.09—1997.03在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8年09月后,任广东司法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

1999年10月后,任广东司法学校校长、党委书记;

2001年03月后,任广东省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2007.07获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09—2007.11在广东省第三期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年12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8.03—2009.01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2年03月后,任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现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2]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3],中共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014.01递补)[4],汕头市第九届市委委员。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委员,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5]

2018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李学同当选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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