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中文名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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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其职责主要是:   组织委员学习,帮助委员了解情况,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座谈讨论和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加强同各方面的联系,反映社情民意。   本届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由34名委员组成。联系委员201人,按界别分编了个委员活动小组,即科技组48人,教育一组40人,教育二组42人,医卫组35人,文化体育组30人,委员活动小组由委员推荐组长1名,副组长2—3名。委员活动小组是组织委员开展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不作为一级常设机构。   为更广泛的联系各界人士,委员会另设二个专门委员会:戏剧专门委员会、书画专门委员会。

简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和《政协甘肃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简则。   第二条 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是在政协 甘肃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围绕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体育等工作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条 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委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我省科教文卫体事业的发展情况,为委员知情献策、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二)组织联系本委员会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省科教文卫体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座谈讨论和咨询服务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科教文卫体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提出报告、建议或批评等方式进行民主监督。   (四)加强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各人民团体等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情况,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第五条 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根据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的决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终工作总结,并向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报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分管副主席或主席会议请示、汇报。   第六条 委员会采取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学习、座谈、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进行充分协商。需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条 本委员会下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四个小组,按照分工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便于开展活动,可组织若干专家委员会。   第八条 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可按照工作内容和需要,分别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具体研究讨论和决定委员会工作事宜,提交本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的议题和材料。   第九条 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和协商委员会重大问题。全体会议须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举行,每年不少于二次。以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建议案、调查和视察报告、年度计划、总结、在省政协全体会议的大会发言稿等,须经全体会议讨论通过。重要问题报告省政协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   第十条 加强与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兄弟省(市、区)政协和我省各地政协组织的联系,加强与省级民主党派的协作。沟通情况,开展学习和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受委员会主任和秘书长领导。   第十二条 本简则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行,并报主席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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