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工厂管理委员会制度在企业中得到普遍推行。工厂管理委员会由厂长、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和由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相当于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制定各种生产经营计划;设置和调整管理机构;建立、修改和废除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的决议,以厂长命令的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