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有两种目标,就是纯理的目标与实用的目标。因此,以社会学研究的目标为根据,普通分为理论社会学与实用社会学。
理论社会学的目标,在乎研究社会现象或社会行为,分析社会事实,发现和建立人类团体生活的一般原理法则,即在发现真理。换言之,理论社会学是欲研究社会行为而得彻底了解,认识真相,其目的只在研究与了解而已。此种研究,与物质科学研究物质现象,没有区别,只是把社会现象当作普通物质一般看待,而予研究。故无论社会行为之是非善恶,都一律加以研讨。此种纯理研究,全以纯粹客观的科学态度,用纯粹客观的科学方法,分析研究人类的社会行为,仅在叙述社会的自然发展,仅在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的自然定律所发生事实的本来面目,而无改进社会的意思,因为改进社会的研究,应为实用社会学的目标。
关于所谓理论社会学与实用社会学,细分如下:
一、理论社会学:生物社会学、地理社会学、历史社会学、文化社会学、人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政治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学、宗教社会学、伦理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关系社会学、语言社会学、两性社会学、艺术社会学。
二、实用社会学:农村社会学、都市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等;社会调查、社会事业、社会立法、社会行政等。
所说理论社会学与实用社会学,常相关连,不易严格画分。
理论社会学的范围大体包括“论”、“史”、“法”三个方面。论,包括元理论和本理论,既指社会学理论,又指社会理论。史,主要是社会思想史和社会学史,也涉及社会史等。法,主要指方法论层次,包括提供分析问题的视角、切入点、思考方式等。这三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无史之论是没有底蕴的;无论之史只是史料的堆砌。论所提供的社会学视角,往往具有方法论意义。相对来说,在“论”、“史”、“法”三个方面中,“论”占有中心地位。所以我认为用“理论社会学”来概括它们,是适宜的、恰当的。毫无疑问,理论社会学不是空洞之论,任何有价值的社会学理论或社会理论,包括宏观的、中观的、微观的,都是这样那样从大量的现实经验事实材料中概括出来的,否则只能是苍白的。反过来说,经验研究尽管是基础,但仅仅停留在经验上,还不是理论。所以,轻视理论、理论研究同轻视经验、经验研究一样,都是片面的、错误的;经验研究和理论研究必须保持平衡,相互促进,相互得益。两者的关系是“合则双美、离则两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