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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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京沪铁路的中段从天津到江苏南京的 浦口,称为 津浦铁路或津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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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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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图册

铁路是近代工业发展的先驱。在19世纪初叶至20世纪初叶大约100年的时间里,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掀起了大规模修建铁路的高潮,大大加速了 工业革命的进程。

火车传入封闭的中国是1864年,英国商人杜兰德奇思妙想,未经任何人批准,像 摆地摊似的做了一个实物广告:在北京宣武门外修了一条长约里许的小铁路,蒸汽机车在上面不知疲倦地来回奔跑,每日引得成百上千的人前来观瞻,大开眼界。

铁路横空出世,立刻成为陆上运输的主力军。从1876年至1949年的73年中,中国共修筑铁路26916公里,平均每年筑路369公里,其中 清政府借款修筑4028公里。 津浦铁路习称津浦线,是清政府借款建成最长的一条铁路,历时四年,一气呵成,也是旧中国铁路最为华彩的篇章。它北起天津,南至浦口,与沪宁线隔江相望,中经 沧县、德州、济南、泰安、兖州、临城、徐州、 宿县、蚌埠、滁县等城镇,全长1009.48公里,是华北通向华东的主要干线。在徐州与 陇海线交会,连接通往中西部的走廊,串起大半个中国。津浦线以山东韩庄运河铁桥为界,由德英两国分别承筑,因而人们又习惯地称为北津浦和南津浦。1968年 南京长江大桥通车,京沪大干线形成, 津浦铁路成为这条黄金通道的中段,北接京津铁路,南连沪宁铁路。

津浦铁路的修建经历了一波三折。清光绪六年(1880),曾任 台湾巡抚、 直隶总督的 刘铭传上书清廷,建议“议借洋债”,修建由北京经山东到江苏清江的铁路。尔后, 军机大臣左宗棠、总理衙门大臣 曾纪泽也提过类似的建议,但由于顽固派的反对,均未获批准。 中日甲午战争后,遭受战败之苦的清廷宣称要力行以修铁路、开矿山等为主要内容的实政, “图自强而再弭隐患”。在此情况下,江苏补用道 容闳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提出“借力于美(国)修建中国铁路”的主张,建议修建由天津经山东德州至江苏 镇江府的铁路,“以为便于兴利之旨”。总理衙门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正月将其建议及所附22条办路章程一并奏报,随即得到清廷批准。但由于津镇铁路与正在进行 借款谈判的卢(沟桥)汉(口)铁路走向大致相同,利益发生冲突。德国公使也以山东是德国的势力范围为由,抗议铁路经过山东。迫于内外压力,总理衙门责令 容闳将津镇铁路走向改为“绕山东过 黄河经河南以达安徽”,并要求在6个月内招齐股金,而且只能招中国资本,不准外资入股。面对上述难题,容闳无法破解,只好作罢。

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英国政府借口沙俄侵犯了其在长江流域的利益,要清廷给予补偿,提出津镇等五条铁路贷款权的要求,并威胁如不接受,“即视为蓄意对英国的敌视行为”。德国得知此消息后,也提出修建津镇铁路的要求。后两国背着中国进行秘商,划定津镇铁路的各自势力范围,所需资金由英德双方联合征集;铁路建成后,由英德双方联合经营。当年9月10日,英德两国驻华使节同时向总理衙门提出要求,准许英国汇丰银行和德国 德华银行共同承办津镇铁路。几经周折,光绪二十五年四月九日(1899年5月18日),津镇铁路督办大臣 许景澄、帮办大臣 张翼与汇丰、德华两银行签订了《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草合同签订后,爆发了 义和团运动,借款事被搁置。义和团运动结束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光绪二十九年(1903)五月,英德两国两次照会总理衙门,要求迅速商订正式借款合同。但由于德华银行横生枝节,要求增建德州至正定、兖州至开封的两条支线,超出草合同范围,中方不允,致使商订正式借款合同事宜停滞。

光绪三十一年(1905),收回权力运动和商办铁路运动蓬勃发展。朝廷中的有识之士对列强在华势力日炽深感忧虑,认为如果津镇铁路再落入英德手中,则“直隶、江苏、山东永为英德势力范围。平时则妨我主权、事事牵制,有事则南北隔绝、声势不通,中原全局,关系甚钜”,纷纷上书清廷,要求废除津镇铁路借款合同,由直隶、山东、江苏三省绅商集资自建。于是,清廷特命 张之洞、 袁世凯“妥商办理”津镇铁路事宜。英德两国在此形势下,从其长远利益着想,稍做让步,于是清廷正式批准向英德借款修建此路。双方于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年1月13日),签定了正式借款合同。在签定正式借款合同时,因沪宁铁路即将建成通车,为便于将来两路联运并接受河北、山东、安徽、江苏等省建议,将津镇铁路由徐州西南行,改经安徽省宿县、蚌埠、滁县,终点站为浦口。因此,津镇铁路改称为 津浦铁路,借款合同亦为《 津浦铁路借款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借款总额500万英镑,其中德国借款300万英镑,占63%;英国借款为200万英镑,占37%;借款年利5厘,借款期限30年。施工期间须选用两国银行认可的英德两国的总工程师各一人。通车后,在借款期内,总工程师须用欧洲人。施工期内,凡须购外国设备、材料等均由贷款银行代办,并按价收取5%的佣金。另外,还须由借款中提取20万英镑,作为对银行的酬金。借款合同中还规定,以后建造支线如需用外国资本,须先与两国银行商办。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五日(1910年9月28日)按原借款条件,续借480万英镑。1912年,再借90万英镑,华中铁路公司垫款30万英镑。总计借款为920英镑,平均每公里造价9万元。在修建干线的同时,先后建成良王庄至 陈塘庄、临城至枣庄、 泺口至黄台桥、 兖州至济宁四条支线,共长96.5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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