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指导全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州党员的教育管理和主管党员的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负责各县、州级各部门和州委、州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省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及离退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负责有关上报省委组织部的备案材料;配合省有关部门考察考核省属在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州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审批及离退休证手续;承办州委管理干部和州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州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各县党代会、人代会的宏观指导。
(三)研究制定全州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县级领导班子和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多媒体信息的采集和制作;协助做好省管企业党的工作。
(四)研究、指导全州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及经营管理者队伍的职业化、市场化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州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州、县机关有关干部和企业有关领导成员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州干部教育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领导干部的培训、进修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州委党校、县委党校等干部教育的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有关教材编写工作;研究、探索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七)负责知识分子工作的牵头抓总。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知识分子政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联系和组织部分专家、拔尖人才开展有关活动。
(八)归口管理州委老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九)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监督科、电教科、人才办综合科、党建办综合科。
党委部门
部长:李昱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