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淇

许淇

性别
出生日期 1937年2月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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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初任团市委《包头青年报》编辑、记者;后调市委编纂《包头史》。1958年2月《 人民文学》发表 处女作《大青山赞》。1960年底至 包头市文联《包头文艺》月刊编辑并创作员。“文革”被揪斗。1977年至1980年,文联组联部副主任。1980年至1983年专业作家,1983年至1997年连任市文联主席。1997年5月换届,为名誉主席。1998年 内蒙古自治区文史馆馆员, 内蒙古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 包头书画院名誉院长。

主要著作

  著有散文集《第一盏矿灯》(内蒙人民),散文集《呵大地》(上海文艺), 散文诗集《北方森林曲》(湖南文艺),《许淇散文选集》(内蒙人民),《许淇散文诗近作选》(青海人民),短篇小说集《疯了的太阳》(青海人民),《词牌散文诗》( 广西民族),散文诗集《城市 意识流》(广西民族),《许淇随笔》(四川文艺),散文集《美的凝眸》(河北少儿),随笔集《在自己的灯下》( 北岳文艺),《伞语》(作家),散文集《草原的精灵》(内蒙教育)。

所获殊荣

  获 内蒙古自治区1957至1980年度文学创作一等奖(索龙嗄前身);《 采风记》是刊于《 人民文学》的散文。以内蒙古地区的 爬山歌为线索。内蒙古自治区首届索龙嗄文学创作一等奖; 散文诗一组《北方森林曲》。1990年第九届 陈伯吹儿童文学奖;《森林湖泊的朋友们》被收入多种少儿散文选集。《草原的精灵》获2001年内蒙古 五个一工程图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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