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白色纺锤形的块体;具有特异清凉香气。
重量差异限度 取本品10锭,分别称定重量后,每锭重量与标示量相比较,重量差异限度不得过±4%,超过重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2锭,并不得有1锭超出重量差异限度1倍。
其他
应符合锭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13页)。
解郁,通窍,散风,泄热。用于感冒头痛,血管神经性头痛等。
嗅吸或擦患处,用后密盖。
每锭重1.6g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