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

康美药业

中文名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药品
总经理 刘国伟
公司官网 http://www.kangmei.com.cn/
证券类别 上交所风险警示板A股
证券简称 ST康美
外文名称 KangmeiPharmaceuticalCo.,Ltd
国家 中国
成立时间 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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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康美药业”(上交所:600518)。1997年,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2000年,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股权分置改革。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为主导,集药品生产、研发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1年3月康美药业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0518;公司现有总股本76,440万股,总资产222亿元,净资产120亿多元。2008年康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7亿多元,实现税利3亿多元。康美药业先后通过了化学药GMP,中药GMP、GSP认证,以及ISO14001、ISO9001和GB\T28001等管理体系认证。

康美药业拥有1个化学药品生产基地、2个中药饮片生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1个中药饮片物流配送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投资10多亿元的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和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医院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康美药业产品系列包括4个国家级新药在内的20多种化学药品及原料药,各类中药饮片1,000多种,10,000多个品规。康美药业与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国内中医药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组建以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张文康、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可冀、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永炎、石学敏、刘耕陶等多位医药界权威和医药泰斗为顾问的公司专家队伍,形成强大的外围技术支撑团队,为企业生产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强势的技术支持。康美药业“甲磺酸多沙唑嗪项目”、“中药饮片产业化示范项目”先后被列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技术工程专项、国家“十一五”规划项目。

经营范围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片剂、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唯林),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颗粒剂;批发:中药材(收购),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限分支机构经营];饮料、代用茶生产销售,药食同源(饮片)分装销售。

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 号文经营)。

发展历史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600518)是中药饮片行业内生产规模最大、品种最多的企业,主要产品有康美利乐、康美诺沙、康美络欣平、康美培宁等。2008年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3%,净利润同比高速增长了172%,每股盈利0.08元。 产业一体化蓝图初具雏形。2007年是公司战略布局的一年,公司在坚持以中药饮片产业化为核心,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建立中药物流港和药材加工基地,掌控上游中药材资源,迈出走向全国步伐。建设普宁市康美中医院打通下游产业链。公司欲贯通中药饮片上下游“中药材-中药饮片-医院”的产业链意图明显,产业链一体化的模式初具雏形,围绕中医药领域做强做大的基础具备。 加工型饮片龙头产能遥遥领先,多品种大规模优势将最大限度的分享中药饮片产业升级机遇。08年,SFDA将强制性推行中药饮片行业GMP认证管理,高达70%的不通过率将推动市场份额向龙头企业集中。公司是中国首批通过认证、产能最大的饮片龙头,一期和二期产能全部整合后将达到10000吨。公司08和09年产能将分别达到6700吨和10000吨,分别同比增长60%和49%,分别新增毛利9800万元和1.4亿元。

康美药业2018年12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

2019年1月2日,康美药业跌停开盘。截至2日10时,报8.29元,跌停板封单超过40万手,成交额超过6000万元。

2019年5月21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戴帽变“ST康美”。

2019年11月19日,ST康美发布公告称,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4]

新华网携手康美药业 打造中国权威健康大数据平台

2015年6月1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举行发起人协议签约仪式,共同出资3亿元成立健康大数据项目公司——康美健康智库股份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康美药业携手广州中医药大学 延伸互联网医疗业务

2015年10月20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公司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共同建立“康美康复医院”项目、“康美研究院”项目、人才培养项目和互联网医疗项目方面开展合作达成一致。[5]

康美药业(14.990, -0.03, -0.20%)获准筹建中国首个中药材交易所

2016年6月5日,康美药业(600518)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正式批复,同意由康美药业出资1亿元,筹建“康美(青海)中药材交易所有限公司”, 并要求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提交开业申请。[6]

菊花性状不合格

2017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宣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性状不合格。[7]

2017年8月23日,康美药业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自5月11日起至6月19日累计增持9571.5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8]

跌停开盘

2019年1月2日,康美药业跌停开盘。截至2日10时,报8.29元,跌停板封单超过40万手,成交额超过6000万元。

管理团队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马兴谷

总经理、董事:刘国伟

副董事长、董事:周伟

副总经理:何则正、马汉耀、韩中伟、陈启鋆、王敏、欧国雄、李建华、宫贵博、唐煦

董事:李石、林少芬

董事会秘书:周云峰

独立董事:江镇平、郭崇慧、赖小平

监事会主席、监事:柯璟

监事:高燕珠

职工监事:钟少珠

总经理助理:陈磊、黄立兵[9]

企业文化

企业宗旨

永远致力于人类的健康事业 不懈追求创造美好人生

企业愿景

中国最受尊敬的公众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理念

用爱感动世界 用心经营健康

核心价值观:心怀苍生 大爱无疆

发现才能发明 发明才有发展

康美药业自创立以来始终肩负将民族传统中医药发扬光大、开创人类生命健康事业的时代责任和神圣使命,秉持发 现才能发明,发明才有发展的理念,致力于西药研发、生物科技、现代中药融合发展的创新与开拓。

创新才能创造 创造才有创业

创新才能创造,创造才有创业。康美以哲学智慧融入企业文化,经创新精神培养企业理念,以科学创造推动事业发展。诚实才能诚信 诚信才有成功。

“成人达己,成己达人”。康美人深深懂得,只有成就人类的健康,成全社会的和谐,才能成功康美的事业。

善良才能善为 善为才有善报

“心做良田,百世耕之有余”,康美人以和谐之心视物,以博爱之心待人。“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这是康美的企业理念,也是康美员工的坚定信念。

尽心才能尽力 尽力才有进步

尽心才能尽力,尽力才有进步。吸收汲取一切古今中外的人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文明营养,心系万众健康,立志医药济世,成就百年大业。

荣誉记录

2016年5月12日,2016年第十届中国品牌价值500强揭晓,康美药业排名第26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2016年5月30日,2016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出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1608名。

2016年6月9日,截至5月27日,90家药企均公布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90家上亿药企净利润增速排行榜出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19名。

2016年06月29日,"2015—2016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产业最佳合作伙伴"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康美药业入围2015年药品零售终端销售百强工业。

2016年7月13日,2016年《财富》中国500强发布,康美药业排名第293。[10]

2016年7月24日,2015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单”正式揭晓,康美药业排名第42。[11]

2017年1月3日,2016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公布,康美药业排名第94。[12]

2017年5月26日,2017年中国品牌100强在京发布,康美药业排名第79。[13]

2017年7月31日,财富中文网发布2017年中国500强排行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280位。[14]

2017年8月24日,中国工商联发布“2017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261位。[15]

2017年9月,《2017年中国制造企业500强》排行榜发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排名260。

2017年9月8日,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发布2016年度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品牌企业榜单,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入选。[16]

2018年5月,2018年“外滩·中国品牌创新价值榜(TOP100)”发布,康美药业排名第75位。[17]

2018年10月11日,福布斯发布2018年全球最佳雇主榜单,康美药业排名第483位。[18]

2020年1月9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中国500强民营企业》,康美药业位列第410。[19]

2020年5月,“2020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发布,康美药业排名第282位。

企业业绩

2018年4月25日,康美药业披露年报,2017年实现营收264.77亿元,同比增长22%;净利为41亿元,同比增长23%;每股收益0.784元。公司拟每10股派现2.35元(含税)。[20]

2019年7月10日,财富中文网发布2019《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康美药业排名第426。[21]

2020年4月30日,ST康美披露一季报,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7亿,同比下降76.1%;实现归母净利润-3亿,上年同期为6558.5万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28.6%,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净利率为-25.4%,同比降低26.7个百分点。[22]

2020年7月,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列中国制造企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制造企业效益200家榜》第117位。[23]

2020年8月,康美药业披露半年报,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5.17亿元,同比下降69.05%。[24]

2021年8月26日晚,*ST康美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0.69亿元,同比减少1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约9.3亿元;基本每股亏损0.188元。分配方案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同期营业收入约25.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约14.24亿元;基本每股亏损0.289元。[25]

2021年10月29日晚,*ST康美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1年前三季度营收约30.86亿元,同比减少22.3%;净利润亏损约10.2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07元;去年同期营收约39.72亿元;净利润亏损约23.7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481元。[26]

企业事件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曾发布一系列公告,其中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 2018年之前康美药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并调整了2017年年报数据。而最为瞩目的一条为其在2017年财报中虚增货币资金近300亿,引市场震惊。5月1日,因财报出现近300亿货币资金消失等重大会计差错而深陷舆论漩涡的康美药业,周三凌晨发出由董事长马兴田签发的致股东信。

收监管函

2019年5月12日,连续收到上交所监管函、问询函的康美药业再次收到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上交所表示,前期已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审计保留意见、内控审计否定意见、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和问询函,就涉及调整的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等项目进行问询。现对康美药业公司调整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

2020年1月9日晚,ST康美(600518)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公司发行的15康美债回售申报期已经结束,根据公告债券投资人申报回售金额达23.64亿元,公司将于1月31日兑付回售资金。上交所表示,此次债券申报回售金额较高,与公司目前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相比,存在较大资金缺口,请公司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回售公告的要求,及时筹措资金,根据回售申报情况,按时足额兑付,维护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27]

遭处罚

2020年5月13日,证监会披露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许冬瑾等22名责任人员的处罚决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邱锡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四、对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的罚款;

五、对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江镇平、李定安、罗家谦、林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六、对张弘、郭崇慧、张平、李建华、韩中伟、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七、对唐煦、陈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28]

破产重整

2021年6月4日,*ST康美公告,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9]

2021年11月2日,*ST康美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的公告》,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广药集团代表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神农氏”)向公司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参与本次重整的投资人拟向*ST康美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

2021年11月15日,*ST康美召开了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与出资人组表决通过《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相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由广药集团、神农氏中医药、粤财产投、恒健资产、揭阳金叶等国有企业共同组成的神农氏及部分社会资本,将参加*ST康美的重整。

2021年11月26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裁定,批准康美药业(600518,SH;前收盘价4.83元)破产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至此,康美药业重整计划将正式进入执行阶段。[30]

2021年12月15日,*ST康美与管理人、神农氏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神农氏拟以不超过54.19亿元的投资资金对*ST康美进行投资,获得*ST康美3,509,413,788股的转增股票,占*ST康美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 神农氏也成为*ST康美第一大股东。[31]

2021年12月29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经揭阳中院审查,康美药业全部债务已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100%清偿。至此,康美药业破产重整以如期实现重整目标结案。[32]

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7月9日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33]

实际控制人被遭纪律处分

2020年7月21日晚,上交所公告《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根据公告,上交所对康美药业(ST康美,600518.SH)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邱锡伟,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时任董事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时任独立董事、监事李定安,时任独立董事江镇平、张弘、郭崇慧、张平,时任监事会主席罗家谦,时任副总经理林国雄、李建华、韩中伟,时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敏,时任总经理助理唐煦、陈磊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公开认定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邱锡伟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4]

收问询函

2020年8月14日,ST康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ST康美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显示,经核实,目前公司因财务造假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公告,公司拟按授予价调整后回购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6.426元/股、10.311元/股,远高于目前公司股价2.95元/股。[35]

2020年9月2日晚,ST康美发布公告称,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易林投资”)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康美实业”)所持有的29.9%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一揽子交易完成后,ST康美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易林投资,公司无实际控制人。[36]

一审判决

2021年10月27日,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马兴田犯相关刑事证券犯罪。佛山中院于当日立案受理相关案件,并与前期受理的康美药业、马兴田单位行贿案合并审理,追究相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10月30日,康美药业公告披露,经揭阳中院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产进行强制执行,所得款项共计16.41亿元已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用于冲抵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1月,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依法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24.59亿元。[37]

公开宣判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8]

终审裁定

2022年1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操纵证券市场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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