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副院长、保健医疗部主任,市老年病学研究所副所长,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常委。
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11月,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5月,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2022年2月免去)。[1]
2020年8月,任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21年7月,任天津医科大学校长。[3]
2023年2月,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4]
2019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雷平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5]
2019年5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雷平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6]
2021年7月2日,天津市市管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雷平拟任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7]
2021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雷平任天津医科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3]
2022年2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雷平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职务。[1]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雷平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4]
2021年6月,授予“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