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城区的西南部。北沿莲花池东路一线,东与月坛街道、西与海淀区羊坊店街道交界;南以鸭子桥路及原东西向铁路专用线为界、西以马连道北路、西客站南路一线与丰台区的太平桥街道和卢沟桥乡交界;东以西护城河中心线分界,与广内、牛街、白纸坊街道相望。莲花河和京九线自北向南穿辖区而过。
因地处广安门外而得名。
1954年设置,1960年改广安门外公社,1978年复置。
1996年,面积3.4平方千米,人口8.7万人,辖鸭子桥、南滨河、中建一局、青年湖、带钢厂西区、椿树馆、铁路宿舍、糖业烟酒公司、商业储运公司、京铁装卸机械厂、运输公司、京铁北京工程总公司、白菜湾、手帕口南街、南新里、五星啤酒厂、西运汽车修理厂、车站西街、车站西街17号院、熔炼厂、审计局、东小红庙、小红庙、红居斜街、红居第二、红居第一、红居街、大街西、甘石桥、马连道东街、红莲北里第二、红莲北里第一、红莲中里第一、红莲中里第二、红莲南里、北京邮政中心局、财贸学院、工艺品公司、能源部、自动化研究院、三义东里、三义里第一、三义里第二、三义西里、马连道北里、马连道、轻工集团储运公司、湾子街、四库、马连道粮库、三统碑、莲花河南里、手帕口北街第二、手帕口北街第一、小马厂、首钢特钢公司南区小马厂南里、煤碳总公司、小马厂西里、第二热电厂、交电公司、北滨河第二、北京电力工业局、菜蔬公司、天宁寺东里第一、水泥公司、新居、测绘院、天宁寺前街南里联合二、马连道联合宿舍一、马连道联合宿舍二、北马连道、车站东街、白菜湾二、北滨河一、天宁寺西里75个居(家)委会。
2006年末,面积5.49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2.2万人。
2010年宣武区撤销后,广安门外街道划归西城区管辖。
2011年辖29个社区。
【2011年代码及城乡分类】110102020:
~001 111鸭子桥社区
~002 111青年湖社区
~003 111椿树馆社区
~004 111白菜湾社区
~005 111车站东街社区
~006 111车站西街社区
~007 111车站西街十五号院社区
~008 111红居南街社区
~009 111红居街社区
~010 111手帕口南街社区
~011 111朗琴园社区
~012 111红莲南里社区
~013 111红莲中里社区
~014 111红莲北里社区
~015 111湾子街社区
~016 111马连道社区
~017 111三义里社区
~018 111马连道中里社区
~019 111三义东里社区
~020 111莲花河社区
~021 111小马厂社区
~022 111天宁寺北里社区
~023 111天宁寺南里社区
~024 111手帕口北街社区
~025 111二热社区
~026 111乐城社区
~027 111荣丰社区
~028 111依莲轩社区
~029 111蝶翠华庭社区
(以上参考资料来源)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研究决定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等重大问题。
3.加强辖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开展辖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中的建党和党建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任免和监督工作,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监督。
5.负责辖区的思想政治、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民兵预备役、征兵和人民防空工作;负责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维护辖区稳定,组织开展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6.领导街道人大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或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同领导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协同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2)统筹协调和组织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工作。
(3)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4)指导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3.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承担辖区安全生产协调、监督和管理责任。
(3)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义务献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就业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防震减灾、防汛、抢险等工作。
(5)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住房保障工作。
(7)负责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8)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协调和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4.对辖区内社区建设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
(2)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3)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社区中介组织。
(4)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5.对辖区内居民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领导社区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公益便民活动。
(2)对居民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3)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指导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