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勘,现为《百科知识》杂志副主编,曾任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硕士,国外博士课程学习一年,副高职称,有文理背景。专业方向:科学与社会、经济的关系、科学哲学。
已出版著作八本,在国内外发表各类文章近2000篇。其中部分著作和文章获各种奖励,其中《科学的沼泽》一书获第四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三等奖)、《基因时代与基因经济》一书获21世纪自然医学大会金牛奖、“基因与寿命”一文获首届北京市网络科普文章大奖赛金奖。
专家鉴定中毒者为“心因性疾病”,最大的原因可能在于专家组调查的时间与事故发生的时间有了很大的滞后。就已有的信息看,所有“不良反应”者都是“心因性疾病”,这个结论被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
从4月23日起,吉林化纤厂近千人出现头晕恶心等“中毒”症状,与该厂邻近的生产苯胺的康乃尔化工厂被疑为祸因。但直到20天后,此事才被媒体披露。随后,卫生部专家组意见认为是“心因性疾病”。不过,这一结论让“中毒”者难以接受。(5月21日《新京报》)
为什么“中毒者”怀疑专家的“心因性疾病”的结论呢?首先在于“中毒者”事前都曾闻到了一股怪味,并怀疑是隔壁的康乃尔化工厂排毒。康乃尔是今年4月初才投产的大型苯项目化工厂,生产苯胺,在生产苯胺的过程中有一个环节会产生一氧化碳。正是一氧化碳被怀疑为肇事元凶。
作为事实根据的是吉林市环保局的监测。从4月27日开始,吉林市环保局对化纤厂每3小时监测一次空气。只有4月27日18点30分出现过一次瞬时值一氧化碳24.5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达到12.5毫克/立方米可引起人慢性中毒),其余时间均在国家允许范围内。但是,吉林市环保局提供的另一组监测数据则让人吃惊:5月1日21时54分至5月2日2时20分,一氧化碳小时均值分别为:13.5毫克/立方米、16.8毫克/立方米、17.9毫克/立方米、18.8毫克/立方米、8.4毫克/立方米,瞬时最高监测浓度为45.5毫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在12.5毫克/立方米时可引起人慢性中毒;在37.5毫克/立方米时人在4至6小时内中毒;125毫克/立方米时人立即头痛、恶心;在150毫克/立方米时人在1小时内中毒;12500毫克/立方米时人立即死亡。可以看出,吉林市环保局提供的5月1日至2日的6个监测数据中,有5个超过了引起人慢性中毒的标准,还有一个可让人在4至6小时内中毒(45.5毫克/立方米)。所以,中毒者闻到了怪味并非是心理反应,而是有实实在在的物质和生理基础。
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职业病研究中心主任赵金垣称,化纤厂职工“头疼”、“恶心”等症状,都属一般性症状,无法给诊断提供可靠线索。很多人说闻到味道,但每个人闻到的不一样,有的说是淡淡香味,有的说是辣味,有的说是怪味。这让专家组困惑。而且环境监测毒物浓度很低,而所有病人都是主诉症状重,几乎查不到问题。
但是,为何专家鉴定中毒者为“心因性疾病”(心理作用引发的心理疾病)呢?最大的原因可能在于专家组调查的时间与事故发生的时间有了很大的滞后。5月10日,卫生部专家与吉林省、吉林市专家组成专家组,到5月14日下午得出“心因性疾病”的意见。
4月23日,吉林化纤厂开始有人出现不良反应。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无力,甚至有人倒地抽搐,类似医学上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但是,专家组是于5月10日组建并进行调查的,即使以5月9日晕倒的一名患者李雯(化名)为例,检测患者体内的物质也延后了一两天,要查出体内的毒物也很困难了。
以一氧化碳中毒为例。一氧化碳中毒主要是因为一氧化碳进入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结合,使得碳氧血红蛋白增加,氧合血红蛋白减少,造成低氧血症。但是,明确的诊断需要及时查出血中碳氧血红蛋白的含量,以及环境中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氧化碳是可以清除的。吸入新鲜空气时一氧化碳由碳氧血红蛋白中释放出来需要4到5小时(一氧化碳的半排出期为128~409分钟,平均为320分钟),吸入纯氧时可缩短至30到40分钟,吸入3个大气压的纯氧可缩短至20分钟。这也是一氧化碳中毒用高压氧抢救的理论根据。在延迟了较长时间并且对中毒者进行治疗后再对其检测,中毒者体内当然查不到毒物,如碳氧血红蛋白、氰化物等。但此时的查不出毒物不等于中毒当时查不出毒物。
就已有的信息看,所有“不良反应”者都是“心因性疾病”,这个结论被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期待相关专家组考虑到检测时时空发生的变化,用科学的理论来解答民众的质疑
全民免费医疗是一种无法实现的大包大揽制度。它首先造成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而任何事物只要失去了平衡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正如汽车只有驱动的发动机,但没有刹车一样。应当让所有的人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午餐其实也不一定好吃。神木的全民免费医疗之路其实是一条死胡同。
在酝酿了一年之久后,《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如期推行。这项被媒体称为“开国内先河”的医疗保障制度推行两个多月以来,让全体神木人民真正体会到了“看得起病”的前所未有的实惠,同时,也出现了令政府“头痛”的事情:该县的7所定点医院病床全部爆满;现在要想急着住院,就得找熟人说情;还有人为了看病,专门在医院附近租房排队住院。
神木的全民免费医疗是一份诱人的免费午餐,虽然让患病者获得了诸多实惠,但其遭遇尴尬情境也是一件意料中的事。原因在于,不仅在世界各国和中国不可能有这样的免费医疗的雄厚财力,即使在国内一些经济发展很好的地区,如综合实力位居陕西省第一位、全国排第92位的神木县也难以支付这一巨额的“免费午餐”。“全民免费医疗制度”推行后,神木县财政一年需要补贴至少1.5亿元资金,人均补贴400元左右,远远高于新医改方案中到2010年人均补贴120元的标准。
神木县的“全民免费医疗”,更大的误区在于把本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当作可实现的事情来做,才会陷自身于两难的窘境之中。换句话说,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或责任的事情最终都不会长久,也难以真正实行。
当所有人都可以免费医疗之时就不可避免地让一些人产生一种不拿白不拿,不吃白不吃的想法,少数人即使是小病和没病,也要装病泡病,以获取免费治疗和休养的好处,因此这样的全民免费医疗只能越吃越穷,难以为继。
问题的本质是,我们需要的是全民看得起病的制度,而不一定是全民免费医疗的制度,这两者有截然不同的区别。全民看得起病的首要保证是,所有公民如果患了重病和大病能够获得免费或大部分免费的治疗,而全民免费看病则是头痛脑热的小病都要包下来,而且不花自己一分一文。全民看得起病需要规定什么样的病是大病、重病,是可以免费的,正如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一样。例如,癌症、心脑血管病、严重传染病、严重外伤等可以获得免费治疗,但必须要经过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主治医生和专业管理人员的认可,才能拿到保费或免费治疗。
而全民免费医疗是一种无法实现的大包大揽制度。它首先造成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全民看得起病需要公民个人也承担一定的费用,这便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因为,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是一种不平衡,而任何事物只要失去了平衡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正如汽车只有驱动的发动机,但没有刹车一样。全民看得起病需要公民应尽的责任是,小伤小病应当自己付费,即使是大病也应当付一些基本的小额费用,当然特别贫穷的人可以全免,但这也需要调查核实后才能全免。如此,才能让人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避免免费午餐的另一个原因是,所有人都应当知道,免费的午餐其实不一定好吃。如果医院因为免费医疗而人满为患,医生给每位病人的诊疗时间只有几分钟,这样的诊疗连病人也会不满意,就是神医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看准病症和病情,从而对症下药。如此,医疗纠纷岂不是更多,事情也会越来越难办。更何况在不吃白不吃的诱惑下,一些人长期占有医疗资源,也让真正有病的人、大病者和病急者不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所以,神木的全民免费医疗之路其实是一条死胡同。
解决之道还是要设计一种全民看得起病的制度,而不是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因为,普天之下都没有一种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发达国家实行的也不是全民免费医疗,而是全民看得起病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