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熙

刘永熙

中文名 刘永熙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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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90.08-1994.07 东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习

1994.07-1997.07 东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程机械专业研究生

1997.07-2001.06 沈阳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主任科员

2001.06-2002.11 沈阳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主任科员

2002.11-2004.09 沈阳市发展计划委基础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1998.03-2004.03在东北大学机械电子研究所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6.02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

(2004.06—2005.12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公共政策管理专业学习)

2006.02-2007.03 沈阳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7.03-2007.12 法库县委常委(正处级)

2007.12-2011.11 法库县委常委、副县长(正处级)

2011.11-2016.06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06-2017.09 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新改革一部部长(沈阳市副局级)

2017.09-2017.12 沈阳市于洪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12-2018.10 沈阳永安新城管委会(沈阳北陵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沈阳市正局级)[3]

2018.10-2018.11 葫芦岛市连山区委书记(副厅长级) [2] 

2018.11- 2021.11 葫芦岛市连山区委书记,葫芦岛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辽宁省葫芦岛扶贫开发试验区党工委书记(副厅长级)

2022.01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4]

2022.10-- 丹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

现任丹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1]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刘永熙拟任县(市、区)委书记。[3]

2022年1月8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刘永熙当选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4]

2022年10月19日,丹东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永熙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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