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9-1994.07 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学习;
1995.03--1999.01 贵州省兴义市鲁屯镇土管所工作员;
1999.01--2001.11 贵州省兴义市鲁屯镇副镇长(1997.08--1999.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1.11--2006.07 贵州省兴义市鲁屯镇镇长;
2006.07--2008.06 贵州省兴义市鲁屯镇党委书记;
2008.06起任贵州省兴义市清水河镇党委书记;
2009.03起兼任中共兴义市清水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兴义市清水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2010.09—2010.12 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黔西南州干部行政学院2010年第十七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1.05,任贵州省望谟县委常委、副县长、代理县长。
2021.10,任贵州省望谟县委常委、副书记。[1]
2021年5月,望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贺孝斌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2]
2021年10月23日,望谟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决定:贺孝斌任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1]
2005年10月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授予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8年12月被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授予为全州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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