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永嘉团县委书记、党组书记,永嘉县巽宅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永嘉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县人防办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处长、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处长,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稽查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4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
现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
2017年10月,郑晓斌拟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3]
2019年1月2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郑晓斌的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4]
2022年4月1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郑晓斌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
2022年4月1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郑晓斌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