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主观评价是从噪声对人的心理影响的角度来量度噪声的方法。噪声对人的心理和生理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是多方面的(如烦恼、语言干扰、行为妨害等),甚至有时噪声的客观量不能正确反映人对噪声的主观感觉,而且因人而异。因而人们需要一些统计上能正确反映主观感觉的评价量,并把这些主观评价量同噪声的客观物理量建立起联系,这是噪声主观评价的任务。在噪声主观评价的研究发展史上,曾提出过许多评价量,但近年来人们趋向用A声级来评价噪声,原因是A声级较好地反映了噪声对语言的干扰和引起的烦扰,用A声级来估计噪声性听力损失也很合适,而且A声级容易测量。
要将噪声的主观评价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首先就要测量人耳对各种频率声音响度的感觉特性。人们早就知道,人耳对低频声和高频声的敏感性差别很大,但对这一特性进行定量测定还是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H.弗莱彻和W.A.芒森在1933年用各种频率的纯音对许多受试人进行了测量,绘出了一组反映人耳主观感觉的等响曲线。1956年D.W.鲁宾森和R.S.达德森测得的等响曲线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接受 (ISO/R226-1961)。此外,还有人用窄带噪声和倍频带噪声测出等响曲线,并得到纯音与频带噪声的关系。 根据噪声频谱进行响度的计算,S.S.斯蒂文斯曾在1956年提出了噪声响度计算法,后来E.茨维克提出了用1/3 倍频带谱曲线求面积计算响度的方法。这两种方法都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所接受(ISO/R532-1966)。 不论用何种方法求响度,都须要进行繁琐的计算。为了能用仪器直接读出反映人的主观响度感觉的评价量,R.W.杨等人提出了用电子网络模拟在不同声强下的人耳频率特性,以便用仪器(声级计)直接测量噪声主观评价量,测得结果称为计权声级或简称声级。通用的有A、B、C声级(见噪声测量仪器)。在测量噪声时,人们逐渐发现用 A计权网络测出的声级更接近人耳对噪声总的评价A声级现已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作为噪声主观评价的主要指标。 随着喷气式飞机的出现,环境噪声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正确评价飞机噪声和交通噪声,提出了不少评价方法。其中最重要的是K.D.克里特的用感觉噪声级()评价机场附近噪声的方法。这一方法已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所采用(ISO/R507-1970)。以后发展起来的许多评价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A声级为基础的,如等效声级、昼夜等效声级、统计声级、噪声污染级、评价噪声级等;另一类则是以感觉噪声级为基础的,如有效感觉噪声级、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以及D声级等。 此外,关于评价噪声对语言清晰度的影响有L.L.白瑞纳克于1947年提出的语言干扰级;关于评价各类房间室内背景噪声的,则有白瑞纳克于1957年和1971年分别提出的噪声标准曲线和优先标准曲线。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了综合评价噪声造成的听力损失、语言干扰和烦恼三种效应的噪声评价数,后者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噪声评价数可折合为A分贝数。
噪声评价数 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61年公布了一组噪声评价曲线(NR线)。它的噪声级范围是0~130分贝,频率范围是31.5~8000赫九个倍频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