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

中文名 近亲结婚
又称 亲缘关系
法律 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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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近亲结婚

近亲定义近亲定义(3)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双方有较多相同的基因,容易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传递(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

因此,根据我国的人口形势和医疗水平,为了尽量减少近亲结婚造成的遗传缺陷,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历史习俗

在东亚,中国、朝鲜自古有同姓不婚的原则,不能与同一父系祖先的男女(堂亲)结婚,但允许同一母系祖先的男女(表亲)结婚。在西汉,汉惠帝的皇后张氏是同母姊鲁元公主的女儿,为舅甥婚。而汉武帝的皇后陈氏亦是姑姑馆陶公主的女儿,为表兄妹姐弟婚。但亦有例外,透过参照骨品制,在新罗的王族间会通婚,如同父异母的兄妹可结婚。

在天主教,近亲通婚是被禁止。然而,欧洲的王族、贵族等,由于经常互相通婚,非近亲间的婚姻变得几乎不可能,因此得到教会的特别豁免。然而,这一特别的豁免,却成为了后来他们离婚的借口,使他们在同时禁止离婚的教会中因为特殊的近亲婚姻而亦获准离婚。美国有25个州是禁止表/堂兄弟姐妹(first cousin)结婚的。而在其他地方(包括华盛顿特区)都是可行的,但是其中七个州有附加条件。有些是年龄限制,有些要求夫妻至少有一个无生育能力,有些要求遗传专家的证明。

在古埃及,虽然亦不容忍近亲婚姻,但在某些情况下,却是被鼓励的。这关系到维持权力统治者的血统纯洁性。南非和中东国家20-50%的婚姻是在嫡表亲甚至是更亲近的亲戚之间结婚。世界10%的人是与远房堂亲甚至更亲近亲戚之间结婚,或父母是表亲。

容易造成的危害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两个相同有问题的基因结合到一起的机会远远大于非近亲通婚的人。近亲通婚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让我们从以下婚配模式来计算:

如果在一级表亲和二级表亲之间有一级隔代表亲和一级隔山表亲通婚,则近亲指数就是1/32 ,其他类型依次类推。假设一种遗传病在人群中的比例是1/1000:

非近亲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1000000(百万分之一);

二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 1/128000

一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32000

同胞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8000

与非近亲结婚相比,二级近亲的风险增大8倍;一级近亲的风险增大31倍;同胞通婚的风险率则是正常随机婚配的125倍。

如果按照专家的提示,每个人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10几个隐性的有害基因的话,近亲通婚后代患病的风险还会更高。比如糖原储积症这一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它的可能类型很多,其基因由17个以上的外显子构成,不同外显子发生突变的人结婚后代不会产生异常,而两个完全相同的外显子的配对,通常是产生于近亲通婚。

有人说不同民族之间通婚会增加癌症的发病率,这是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现代人类没有生殖隔离,也没有种之分,白人、黑人和黄种人都是血缘关系十分相近的同种。用谁都能看得懂的例子来说,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之间的分子上的差异,可能比一个北京人和一个上海人之间的遗传差异还小。这就是遗传学上所定义的族内个体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族间个体的差异。

此外,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在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的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为此,许多国家通过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的关系。

实例

作为欧洲历史上最为显赫、统治地域最广的王室家族,哈布斯堡家族成员曾分别统治过奥地利、匈牙利、比利时、荷兰以及德国等欧洲国家。可是到18世纪,这个家族却因为男嗣断绝而突然衰落,其原因令人困惑。西班牙科学家近日破解了这个谜团:乱伦和近亲结婚是导致这个欧洲皇室家族衰落的重要原因。

科学研究报告

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的专家向人类近亲结婚将生出不健康婴儿的课题进行了挑战。这一有高度争议性的话题曾经一直在困扰着人们,在过去大家都一直认为近亲结婚将生出畸形婴儿,这些孩子患有多种疾病,比如心脏病,弱智,失聪,甚至失明等。2001年,澳大利亚一份发表在权威杂志上的科学报告声称,亲表亲结婚生出畸形孩子的机率是非近亲结婚生出患病孩子机率的三倍。然而,默多克大学比较基因组学的教授艾伦-比托花了30年的时间研究这一课题后发现,亲表亲结婚所生子女大部分是健康的。

在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大约有500对夫妇是属于亲表亲结婚。艾伦教授通过研究得出结论说:“在西方文化中,有一种普遍的观念,表亲婚姻导致遗传悲剧,然而大量事实证明这一观念是错误的。亲表亲也能生出健康宝宝”。

比托教授在11个国家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非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是2%,而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只不过增加到4%而已。他还发现,近亲夫妇所生婴儿死亡率仅为1.2%,这一结论刚好与他在2002年的研究相吻合:亲表亲结婚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不到3%。这个问题在伦敦东部英国皇家学会的医药研讨会上引发了热烈的医学辩论,一些研究人员和政界人士声称,在英国,近亲结婚将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他们的小孩很可能是畸形甚至过早夭折。以比托教授为代表的反方则发言:“关于婚姻遗传悲剧,我想更多的是与酗酒和吸烟过多有关。”很多名人像爱因斯坦、达尔文等,他们都是亲表姐弟间结婚。亲表亲结婚在有些国家很普遍,比如像在巴基斯坦、南亚和中东国家。

在这场辩论会上,有一名医生极力赞同比托教授,他声称,亲表亲间结婚出现婴儿缺陷的机率只有4%,这个比率在遗传学上根本算不了什么,所以无须担心出现遗传方面的问题。

比托教授称那种普遍认为亲表亲结婚是极其罕见的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在地球上的很多地区都较多地存在着亲表亲结婚的现象,这些地区的人口加起来超过10亿,在那里大约有20%到50%的的婚姻有血缘亲属关系。比托教授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移民进入澳大利亚,亲表亲结婚的人数会越来越多。鉴于大量的亲表亲的婚姻出现,比托教呼吁对此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医学研究,以便能更好地解释这一疑团。

近亲表系

下表所列是不同等级的近亲婚配中的所患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近婚系数。

近亲婚配类型及其近婚系数近亲婚配类型 亲缘级别 近婚系数( F )

父母与子女之间 一级 1/4

同胞之间 一级 1/4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同胞之间 二级 1/8

叔侄女之间 二级 1/8

舅甥女(或姑侄)之间 二级 1/8

表亲之间 三级 1/16

堂亲之间 三级 1/16

半表亲之间 四级 1/32

二级表亲(从表亲)之间 五级 1/64

如果是 X 染色体上的隐性基因,由于女性有两条 X 染色体,可能从共同祖先处获得纯合性基因型,而男性是半合子,不存在纯合的问题,故近亲婚配对所生男孩没有影响。或者说,如果确定某致病基因属 X 连锁隐性遗传,姑表亲或堂亲的婚配不会将该病遗传给他们的子女,但舅表亲或姨表亲婚配后 X 连锁基因的遗传风险较常染色体大。

近亲婚配对后代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增加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而且先天畸形、早产和流产、幼儿夭折的风险也增加。在评价近亲婚配对群体的危害时,通常需在调查各类近亲结婚的基础上,计算出平均近婚系数(以 a 值表示)。 a 值越大,对群体的危害越大。一般以 a 值为 0.1 (即 1% )为高值。通常在发达、开放的社会中, a 值较低,封闭、隔离或有特殊风俗的社会中 a 值较高。 1980 到 1981 年,我国对北京地区的汉族人口调查表明,其近亲婚配率为 1% ,平均近婚系数为0.1% 。

常见问题解答

遗传咨询中,最常见的有关近亲结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

1. 如何判断是第几代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亲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亲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亲结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2. 近亲结婚的风险有多大?

上表所列的近婚系数就是其遗传风险。对于发病率较低的疾病,如白化病,这种风险率一般高于随机婚配;如果是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如我国南方的地中海贫血或蚕豆病,这种近亲结婚带来的风险并不一定高于当地人群随机婚配引起的发病风险。

3. 与近亲结婚的后代能不能结婚?

虽然为近亲结婚后代,如果其家族和本人没有明显的遗传病史,与其他非近亲的配偶结婚后,不应担心近亲结婚带来的后果。或者说,对后代的影响与正常婚配没有明显差别。

法律

近亲结婚的话题是遗传咨询开设以来最多内容之一。我国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中第二章、第七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1]

其他国家对不同程度血缘关系近亲结婚有不同规定,如:

瑞典允许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姐弟结婚,但需要政府特别批准。

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芬兰,马来西亚,荷兰和俄罗斯允许姑姑-侄子/叔叔-侄女/舅舅-外甥女/姨母-外甥之间的婚姻。

日本和美国的一些州允许表亲结婚。

美国情况比较复杂,各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乌兹别克斯坦2019年2月22日颁布了一份新修订法案,禁止堂表亲结婚。《家庭法典》在22日新修订后的条款中特别规定,不允许亲兄弟姐妹的子女结婚,即堂表亲不可以结婚。

传说

相关传说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流传都十分广泛。

西方

圣经创世记中记载若干近亲婚。例如亚伯兰与撒拉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拿鹤与密迦是伯父与侄女的关系、罗得被两个女儿灌醉后发生性关系生下两个男孩、以撒与利百加是堂亲关系、以扫与玛哈拉是堂亲、雅各与利亚和拉结是表亲、辟拉是流便的后母、犹大是他玛的公公、他玛是俄南的嫂子。在这些例子中,有一些是比较正常的婚姻关系例如亚伯兰和撒拉,拿鹤与密迦,以撒与利百加,雅各与利亚和拉结等。圣经记载他们都是耶稣的祖先。

东方

传说,在一次大洪水中,人都死光了,只剩下母子俩(或兄妹俩)。他们结了婚生了孩子,这就是人类(或部族)的祖先。这类故事广泛流传于东南亚的广大地区。日本及附近的朝鲜半岛,冲绳等地也流传这类神话。妹背岛的传说也属于这类。

《今昔》的本朝部中记载,泰国郡一农夫的儿女,坐在船上睡着了。这时潮水涨上来把船冲走。小船一直漂到南部海上的岛屿,他们就在那里开始生活,长大后结婚,成为岛上居民的祖先。八丈岛一带流传的丹婆的传说叙述了母子夫妻的故事。传说,太古时代,在一次大洪水中,岛上的人和牲畜都被淹死。只有名叫丹那婆的孕妇抱着一棵树活了下来。她在海边的一个洞穴住下,后来生下一男孩,长大后与母亲交合,生了后代,成为岛上居民的始祖。在各地方的塞神,道祖神的起源神话中也多能听到兄妹互婚的传说。这类传说与朝鲜的山岭神——城隍神的传说中记载的兄妹互婚的故事也许是同属一系。

东南亚的兄妹互婚的故事中谈到,其近亲结婚的结果最初所生的孩子是畸形儿,后来请教天神举行了特殊仪式后才生了正常的孩子。这种传说与造国的神话相同或类似。像那婆母子互婚之类的传说也许是与世界性的母子神的信仰有关。

另外,中国也有女娲和伏羲两兄妹结为夫妻的传说。

《山海经》中记载:共工与颛顼争夺帝位,共工失败,一怒之下,以头碰倒不周山。于是,“天柱折,地维绝”,天西北角倾塌,地东南部下陷,洪水浸淹,一片汪洋。这时,女娲出来收拾残局。她在骊山炼五色石修补天空,杀巨鳖用鳖腿为柱撑稳天穹,又用炼石的炉灰填平大地沉陷,挽救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经历这场浩劫,整个世界只剩下女娲和伏羲兄妹二人。为了人类得以继续繁衍,他们站在骊山上相议结为夫妻,但又自觉羞耻。正好山顶有两扇石磨盘,使一齐向天祷祝:“老天啊!请你裁决吧!现在,我们把这两扇石磨分别推下山谷,如果允许我们结为夫妻,石磨就对合在一起;不然.就让石磨各自分散。”祷祝完毕.他们各把一扇石磨推到山下。两扇石磨在山下紧紧结合,于是女娲与伏羲结为夫妻,生儿育女,人类才得以重新繁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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