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康1933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11月至1944年7月,先后任赵县县委组织部长,束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束北县委书记、深束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
1944年7月至1949年9月,在冀中十一地委先后任城工部长、社会部长兼专署公安处长、副书记。
1949年9月至1950年12月,任天津地委副书记兼公安处长。
1950年12月至1954年7月,在唐山市先后任公安局长、副市长。[2]
1954年7月至1958年9月,先后任轻工业部基建司副司长、设计司司长、食品一局局长兼油脂设计院院长。
1958年9月至1972年4月,先后任北京轻工业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北京轻工业学院1970年西迁至陕西咸阳,更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1972年4月至1983年,任轻工业部北京设计院院长、党委书记。[1]
1988年12月,离职休养。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
2021年12月31日,朱康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104岁。[1]
朱康领导了学校在北京的第一次创业和走向大西北的第一次搬迁,为学校咸阳校区的第二次创业奠定了基础。(澎湃新闻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