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02——1978.03,赞皇县石咀头中学教师
1978.03——1981.02,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学习
1981.02——1982.07,赞皇县中学教师
赵新朝同志1982.07——1984.05,赞皇县黄北坪中学校长、县教育局干事1984.05——1986.03,赞皇县委办公室干事、秘书组副组长、组长
1986.03——1986.07,赞皇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6.07——1987.01,石家庄地委办公室干事
1987.01——1988.01,石家庄地委资料科、信息科副科长
1988.01——1990.07,河北省司法厅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科长
1990.07——1992.02,河北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6.06,中共行唐县委副书记
1996.06——1998.01,中共栾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1——2000.09,中共栾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8.08——2000.08天津财经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09——2007.02,中共平山县委书记
2007.02——2008.02,中共平山县委书记(副地厅级)
2008.02——2008.1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03——,石家庄市滹沱新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2013-3——石家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
石家庄市八届市委委员
河北省石家庄市再次发生重大人事变动:市委常委蒋洪江、张树志去职,原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儒钗进入市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蒋洪江请辞、赵新朝被免职,刘明轩、张树志接任副市长。
官方消息说,中共河北省委日前决定:胡儒钗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蒋洪江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张树志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职务;二十七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蒋洪江提出辞去石家庄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明轩、张树志为石家庄市副市长,并决定免去赵新朝的副市长职务。
这是三鹿事件后石家庄的又一次重大人事动作。三个月前,因三鹿事件原因,原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原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及三名局长黯然去职。尽管目前尚无官方信息显示此次人事变化与三鹿事件有关,但事发在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三鹿事件系列案开庭审理的关键时期,还是引起坊间的高度关注。
资料显示,蒋洪江担任副市长期间,负责该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族宗教、信访、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赵新朝原任中共平山县委书记,后担任石家庄市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三鹿事件曝光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在查处事故原因,正是赵新朝代表石家庄市委宣布:调查认定,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
2015年2月27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赵新朝的石家庄市建设局局长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