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03—1983.04,岱山县岱中税务组工作;
1983.04—1984.07,岱山县岱中公社水利员;
1984.07—1990.06,岱山县岱中乡总会计;(其中:1989.04-1990.04省财政管理学院学习)
1990.06—1992.05,岱山县岱中乡乡长助理,副乡长;
1992.05—1995.01,岱山县岱东乡乡长助理,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乡长;
1995.01—1995.03,岱山县岱东乡党委书记兼乡长;
1995.03—1995.11,岱山县岱东乡党委书记;
1995.11—1997.02,岱山县泥峙镇党委书记;
1997.02—1998.03,岱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8.03—2002.06,岱山县委委员、副县长(1999.08—2001.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本科班学习);
2002.06—2003.04,舟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03.04—2004.11,舟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
2004.11—2005.06,舟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5.06—2006.11,舟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6.11—2011.02,舟山市普陀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1.03-2013.09,舟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地方税务局局长(2013.12免);
2013.09-2015.07 ,舟山市委秘书长(2013.08任),新区办主任、党组书记;
2015.07-2016.0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舟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秘书长,新区办主任、党组书记;
2016.03-2017.08,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舟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08-2020.08,舟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17.08);[1]
2020.08-,舟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20.09免)、党组成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委员。
中共舟山市第五届、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2017年4月12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姜建明为舟山市副市长。[2]
2017年8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姜建明任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
2020年8月19日,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姜建明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3]
2020年9月16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姜建明的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