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军

方新军

中文名 方新军
出生日期 1969年
毕业院校 安庆师范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厦门大学
职务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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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88年9月——1990年7月 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政教系学习

1996年9月——1999年7月 湖北省武汉市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研究生

2002年9月——2005年7月 福建省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2004年1月——2004年7月 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90年7月——1996年9月 安徽省宣城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工作

1999年9月—— 至今 江苏省苏州大学法学院任教

学术成果

发表论文

代表性成果:

1、《权利客体论——历史和逻辑的双重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现代社会中的新合同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盖尤斯无体物概念的建构与分解》,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4期;

4、《权利概念的历史》,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4期;

5、《权利客体的概念及层次》,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

6、《私法和行政法在解释论上的接轨》,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

7、《货运代理转委托行为的类型区分和法律效力》,载《法学研究》2015年第1期;

8、《权益区分保护的合理性证明——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解释论前提》,载《清华法学》2013年第1期;

9、《为权利的意志说正名——一个类型化的视角》,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6期。[1]

学术著作

《现代社会中的新合同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主持课题

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一项。[1]

荣誉奖励

论著先后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中国法律文化奖三等奖,

佟柔民法学青年学术奖等。[1]

院长致辞

2018年9月,第一次以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的身份在新生开学典礼发表致辞,题目为《没有回甘的人生是有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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