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辅助警察队(辅警队)由社会各阶层的志愿人士组成,早于一九一四年成立,拥有悠久而光辉的历史。随着环境的转变,当局不时修订辅警队的职责和组织。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辅助警察事务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由正规及辅警人员组成,目的在全面检讨辅警队,以期充分发挥辅警队在管理及行动人手调配方面的效能。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获得警务处处长批准,并于一九九九年叁月底实施。
辅警队一直执行塬立时的职能,就是提供训练有素的后备人手,在应付紧急事故时支援正规人员。辅警队会继续依循警务处处长按现行的行动优次而指令的支援形式和人数动员。辅警队的组织及指挥架构已作出修订,加强与正规警队融合。辅警队是根据《香港辅助警队条例》( 香港法例第233章)第3条成立的,队员派驻五个陆上总区,按各总区军装人员编制比例分派。辅警队不断招募志愿人士加入,确保队伍维持朝气和活力。
辅助警察事务委员会是常设委员会,负责制订以下各方面的政策:辅警队的职责、编制、结构及指挥架构、人事、人手调配及训练事宜。警察总部(支援部)负责决定及公布有关辅警队的职责、人手调配及运作效率的政策。辅警支援科于二零零一年六月成立,专责处理辅警队的事务,为正规人员及辅警人员提供警队层面的支援服务。该科负责辅警人员的行政、管理及基本/进修训练。
香港辅警自1914年成立,该年英国对德国宣战,香港警队中的英籍人士返回祖家参加战役,令警察突然出现真空,总督梅含理于是呼吁志愿者组织一支警察后备队;同年10月23日,香港通过法例成立“特别警察后备队”,即为现时辅警的前身,最初只有29人加入,后来人数增多,以葡萄牙人人士最多,其次则是中国人,余下的为英国人及印度人。
其时,警察后备队的执勤人数无定员,招募人数无定额,更无基本装备及制服,往后政府才向队员派发包括头盔、警棍、卡宾枪及子弹在内的装备,但又遇上部分队员把装备典当。政府于是明令,但凡违规典当装备者,罚款50元,以那时月薪一般为七元计算,罚金相当重。
1941年,政府为了抵挡企图入侵香港的日军,又成立特别警察队,香港沦陷时,“后备队”及“特别队”两支警察队成员亦没有停止过。
1956年,香港发生严重暴动事件,港府决定把后备队及特别队两者合并,并且正式改名为香港辅助警察。六七暴动期间,辅警表现英勇,受到英女王的嘉许,并和正规警察一同被授予“皇家”称号,回归后始摘除“皇家”二字。
体格
通过体能及视力测试,男性最少高163厘米,体重最少50千克;女性身高最少152厘米,体重最少42千克。
国籍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以及在香港居住最少七年。
职业
有固定职业;
若透过辅警大学生计划加入,须是本港大学或专上学院全日制学生。
学历要求
(a)(i)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1)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或
(ii)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注3)/E级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
语文能力要求
(b)(i)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 ; 及
(ii)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 申请人未能符合所需最低中文语文能力要求,仍可申请该职位。然而,该申请人将被安排参加由警察招募组举办的中文程度评核试,并须在每一次申请时在该考试中取得合格方会获得聘用;
(iii)中文程度评核试的目的,是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执行辅警职务所需的中文书写能力。评核试分为两部份:「语文运用」及「中文作文」。「语文运用」要求考生在半小时内回答叁十条问题(问题取材自叁篇文章),包括改正错别字、重组句子、代入同义词、填上片语或连接词等。「中文作文」则要求考生在一小时内按指定题目作文约叁百字;及
(iv)能阅读及书写中文及操流利粤语。
辅警共设有12个职级,由最高级的辅警总监、副总监、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以至警员等。警员服务满三年,在中学会考中,包括英文在内有五科合格,将可参与遴选升级。
香港辅助警察队薪酬是以每小时或每日计算,于2012/2013财政年度的薪酬为(由2012年4月1日生效):
级别 |
辅警人员薪酬 | |||
支薪点 | 正规人员的相应薪酬 | 每日$ | 每小时$ | |
警员(辅警) | 起薪点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点 | 600 | 75 |
第1增薪点 (第5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6点 | 676 | 84.5 | |
第2增薪点 (第9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0点 | 764 | 95.5 | |
第3增薪点(第14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3点 | 832 | 104 | |
第4增薪点 (第20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5点 | 884 | 110.5 | |
第5增薪点 (第27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6点 | 908 | 113.5 | |
警长(辅警) | 起薪点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5点 | 884 | 110.5 |
第1增薪点(第5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9点 | 988 | 123.5 | |
第2增薪点(第8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2点 | 1068 | 133.5 | |
警署警长(辅警) | 起薪点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2点 | 1068 | 133.5 |
第1增薪点(第5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6点 | 1196 | 149.5 | |
第2增薪点(第8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9点 | 1380 | 172.5 | |
督察/高级督察(辅警) | 划一薪酬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9点 | 1380 | 172.5 |
总督察(辅警) | 划一薪酬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43点 | 1520 | 190.0 |
警司(辅警)及以上级别 | 划一薪酬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49点 | 1892 | 236.5 |
级别 |
辅警人员薪酬 | |||
支薪点 | 正规人员的相应薪酬 | 每日$ | 每小时$ | |
警员(辅警) | 起薪点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点 | 600 | 75 |
第1增薪点 (第5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6点 | 676 | 84.5 | |
第2增薪点 (第9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0点 | 764 | 95.5 | |
第3增薪点(第14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3点 | 832 | 104 | |
第4增薪点 (第20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5点 | 884 | 110.5 | |
第5增薪点 (第27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6点 | 908 | 113.5 | |
警长(辅警) | 起薪点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5点 | 884 | 110.5 |
第1增薪点(第5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19点 | 988 | 123.5 | |
第2增薪点(第8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2点 | 1068 | 133.5 | |
警署警长(辅警) | 起薪点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2点 | 1068 | 133.5 |
第1增薪点(第5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6点 | 1196 | 149.5 | |
第2增薪点(第8年)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9点 | 1380 | 172.5 | |
督察/高级督察(辅警) | 划一薪酬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29点 | 1380 | 172.5 |
总督察(辅警) | 划一薪酬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43点 | 1520 | 190.0 |
警司(辅警)及以上级别 | 划一薪酬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49点 | 1892 | 236.5 |
香港辅助警察队是由志愿人士组成的以兼职形式协助正规警察执行警务工作的一支准警察部队,其出勤方式主要是配属各级警察行动部门,为正规警察执行日常警务工作和处理紧急事件提供人手支援。
其职责范围包括:看守及监视、防止罪案(侦查罪案除外)、控制及管理人群、维持交通秩序及执行交通法例、执行警署职务、行动职务、通讯及促进警民关系等。
香港辅警由警务处根据《香港辅助警察条例》、《辅助队薪酬及津贴条例》和其他附属法规的规定而管理,其日常调配则由警务处各有关总区指挥官负责,并由警务处行动处的支援部协调。
辅警的人事及训练事宜由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统筹。
香港辅警的招募程序与正规警察相同,但要求必须是另有固定职业者,利用业余时间到辅警队服务。
辅警被招募后发给聘书,不属于政府公务员。
但实际上,辅警成员中大约40%是政府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其余的则是私人公司的职工,如门卫、工人、职员、经理等。
香港辅警与正规警察一样评授警阶,但肩章上多一个“A”字,以与正规警察区别。
辅警的最高职级为辅警总监,相当于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辅警副总监的职级相当于警务处助理处长。
香港辅警执勤时行使正规警察的相应权力。
辅警与正规警察在一起时,相同职级时,辅警服从正规警察的指挥;不同职级时,低职级听从高职级人员指挥。
香港辅警出勤时间有限制。
总督察以上人员每月出勤不得超过60小时,高级督察以下人员虽无限制,但因岗位少、人员多,实际安排每人每周最多不超过3天(24小时)。
其薪酬按小时计算,如警员每小时55~83元,警长81~98元,督察、高级督察124元,警司及以上人员176.3元。
由其职责和配属方式所决定,辅警的组织架构大体与警队的行动系统相对应。
一、辅警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
内设交通、通讯、乐队、学警4个部门。
其职责除了负责有关辅警的日常行政工作外,还负责举办新招聘辅警人员的训练课程和晋升课程。
二、总区与各陆上警察总区相对应,辅警也设有5个辅警总区,总区之下分为若干警区,统由辅警总部管辖。
——港岛总区。
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分为行动、行政两大部分,各由一位辅警高级警司负责。
其中行动部分又辖1个冲锋队、2个特别职务中队、1个交通部。
下设8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东九龙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4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西九龙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7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北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南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