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筑工程部副部长、轨道工程部部长,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兼轨道工程部部长,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正处级),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3]
2021年9月,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4]
现任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局长。[1]
2021年7月29日,长春市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周洪亮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5]
2021年9月2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周洪亮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4]
2022年5月13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周洪亮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1]
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吉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3个方面12类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吉林省,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2019年4月22日,吉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伊通河、饮马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问题。
2014年至2017年,长春市政府及住建部门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入河排污口监管不力,长春长江路开发区、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量工业污水排入伊通河、饮马河。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长春市城建委副主任周洪亮(时任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政务记过处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