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助理

警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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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贵州省六盘水市“警务助理”又称“凉都警务助理”,系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增强与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农村)警务建设工作而新设置的试点岗位;

  警务助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农村)警务建设,配合警务人员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

  警务助理将在民警的带领下,开展街面和社区的 巡逻防控,以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警务助理是一只 快速反应的队伍,是维护城市治安的重要力量。具有快速出动,反应迅速,直接面对群众,开展警务工作的优势。在农村招聘 社区警务助理,是把警务的快捷便利性延伸到基层,转变服务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改善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

  

警务助理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素质优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等流程进行。

  考社区警务助理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6cm及以上。

  一、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 刑事处罚,受过 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曾被公安机关辞退和开除的。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 户口簿、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退伍证。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5、 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 政工部门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考生《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其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 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体能测试时间于2010年9月11日上午9时开始,测试地点: 六枝特区第一中学。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女10m×4往返跑,男、女 立定跳远,男子1000m、女子800m跑。

  五、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六盘水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特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列入面试。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题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

  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终止招聘程序。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参照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特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八、考核和政审

  体检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 六枝特区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社会治安工作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终止招聘程序。

  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

  九、公示、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 政审合格的人员,由特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特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资料送特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初聘手续,经6个月培训和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政治和经济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属农村和外地户口的,办理当地 城镇居民户口。

  2、 特巡警务助理、社区警务助理实行 基本工资加 绩效工资制度,初聘时间内的待遇为基本工资6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 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300元/月。

  3、统一配发服装、标志、装备等。

  4、逐步建立晋升晋级机制,努力为警务助理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问题。

招聘简章

第二次警务助理招聘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村)警务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助理。其中:特巡警务助理330名(男323名、女7名),社区警务助理51名(男女不限),驻村警务助理1060名(男女不限),祥见招聘岗位表。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 考试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素质优先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等流程进行。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六盘水市常住户籍(本市范围内可跨县区报考)。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毕业文凭。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双侧单眼 裸眼视力4.6以上。

  5、报考特巡警务助理的,年龄在18周岁(1992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在166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及以上。

  6、报考社区警务助理的,年龄在18周岁(1992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6CM及以上。

  7、报考驻村警务助理的,年龄在18周岁(1992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6CM及以上。

   退伍士兵报考驻村警务助理的,学历可为放宽到职高结业或初中毕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曾被公安机关辞退和开除的。

  6、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三)报名资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

  (四)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五)报名地点: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

  (六)其他:考生在正式报名前,需现场进行身高预检,预检达不到报名条件的,进行登记但不予报名;对预检结果有异议坚持报名的,可接受报名但要预交体检费,正式体检时身高不合格的,其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身高合格的,其预交的体检费退回本人。

  三、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三项成绩之和在180分以上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测试标准见附件。

  体能测试时间2010年11月20日上午9时开始。

  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

  四、考试科目

  (一)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下午2:30-4:00

  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县区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列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终止聘用程序。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4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体检实行逐项淘汰。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除身高、视力外,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体检对象,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

  体检时间2010年12月7日,地点由各县区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社会治安工作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终止聘用程序。

  考核和政审从2010年12月13日开始,12月17日前完成。

  七、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区招聘办在当地公示, 公示期为2010年12月20日—12月22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资料送当地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6个月培训和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八、政治和经济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属农村和外地户口的,办理当地城镇居民户口。

  2、警务助理的薪酬按照《六盘水市警务助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统一配发服装、标志、装备等。

  4、按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5、特巡警务助理实行集中食宿,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补贴。

  6、逐步建立晋升晋级机制,努力为警务助理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问题。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对体能测试成绩及身高、视力、体重、血压的检查结果有异议需进行复测复查的,须当场提出申请并当场进行复测复查,对事后提出的,一律 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各县、特区、区警务助理招聘报名地点:  

   钟山分局政工监督室      钟山经济开发区( 红桥新区)    六枝特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盘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    水城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筹备组

   延期公告

  因特殊情况,经市警务助理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警务助理招聘工作延期到2010年12月20日进行(已报名的报名资格有效),有关日程变更如下:

  报      名:12月20日—12月23日

  体能测试:12月25日

  笔      试:2011年1月8日(星期六)下午

  面      试: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

  体      检:2011年1月18日—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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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

警务助理 工作编号均为:LD...开头 比如:LD1001  LD1002 ...LD1010 LD1011 ... ...  等

一、警务助理 右胸牌 

       

 

 

 

 

 

 二、警务助理 臂章:

      

 

 

 

 

 

 

 

 

 

 

 

  三、警务助理 软肩章:

    

 

 

 

 

 

 

 

 

 其他:服装其他位置标志均与正式警员标志相同。(硬肩章 即为“凉都”二字盾牌)

 

 

 

 

 

 

 

 

 

 

 

 

 

警务助理 初签订合同为一年期,定为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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