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宣传教育处处长、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
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
2021年12月,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
2018年3月23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林锡铭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锡铭辞去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2]
2021年12月23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林锡铭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批准其辞去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