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军曾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正处级秘书;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吉林省民委(省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11年03月任辽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年12月任吉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2]
2016年12月任吉林市委副书记。[3][4]
2018年5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唐永军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委组织部,拟任唐永军为正厅级领导职务。[5]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院领导介绍”栏目近日进行更新,据最新名单显示,唐永军已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6]
2018年4月,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唐永军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7]
2018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唐永军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