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中文名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定义 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所作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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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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