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盘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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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  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  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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