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平

陈正平

中文名 陈正平
死亡时间 2002年10月14日
国籍 中国
目录导航

基本内容

事情发生后,中毒群众及学生被送往南京军区总医院、空军454医院等医院抢救,据初步调查,中毒者达200多人,已有4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正平已被抓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9月30日一审判决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陈正平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正平为泄私愤,投放有毒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中毒及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应予严惩。遂裁定驳回被告人陈正平上诉,维持原判。2002年10月14日,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犯陈正平在南京市被执行死刑。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