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案件
1992年8月1日午夜,劳累了一天的张平和几名帮工早已进入了梦乡[3]。不料祸从天降,张平家成了雷国民实施抢劫的首选目标。凌晨1时许,雷国民携带一把菜刀,翻墙潜入张平住处,猫腰爬进存放有保险柜的房间,对熟睡在这间房中张平的弟弟张友林的颈部举起菜刀猛砍两下,张友林当即死亡。雷国民随即从死者身上搜出10多元钱及一串钥匙,正欲开启保险柜时,听见隔壁房间有人讲话,便逃离现场。这是雷国民步入邪道,滥杀无辜的第一案。
1993年11月8日,雷国民悄悄潜入广东省中山市郊区周冠贞家,躲在门口伺机抢劫。女主人周冠贞刚出门欲看洗衣机工作情况,雷国民即用随身携带的砍刀猛砍周冠贞。身受重伤的周冠贞高声呼救,惊动了家人及邻居,雷国民见无机会抢劫,便慌忙翻墙逃离现场。
勾结同伙
1993年底,流窜于云南的雷国民结识了张云明。
张云明外号“味儿”,1993年曾因贩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张比雷国民大一岁,“出道”也比雷国民早,是一个专作抢劫、贩毒等恶性案件的“江洋大盗”,其凶残程度比雷国民有过之而无不及。
雷国民虽然作案两起,致一死一重伤,但却未抢到多少钱财。他正欲寻找一位与自己一样心狠手毒的“伙伴”,共同作案,张云明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随后,雷国民和张云明购买了两支手枪及数十发子弹,准备作案时用。
1994年1月29日,雷国民与张云明为了更方便地抢劫别人的财物,预谋抢劫一辆“本田王”牌摩托车充当作案工具,并商量了抢劫摩托车的具体细节。这一天上午11时许,张云明在昆明市官渡区一建筑工地接应,雷国民在昆明市“海棠”大酒店门口,寻找作案目标。功夫不大,雷国民就见一男青年开着一辆红色“钱江”牌摩托车在揽客,误以为该车是“本田王”,心想,送上门来的“货”真及时,便上前搭乘。他将车主肖瑞骗至张云明守候的建筑工地,一下车即掏出手枪对准车主将其打死。雷国民与张云明拿走死者身上的20多元人民币后,即去开启摩托车,两人此时才发现这辆车不是“本田王”,加之无法启动,于是弃车逃跑。雷国民和张云明逃回住处后并不死心,又计议分头“踩点”,伺机作案。
雷国民
1994年4月初,两名凶残的歹徒又合伙实施了两起血腥劫案;4月3日20时许,雷国民窜至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国际大酒店附近,搭乘“广东34-05359”红色“本田”125摩托车,将车主黄活伦连人带车骗至张云明事先潜伏守候的该市沙溪镇大兴村村口一空地处停下,下车后即拔枪将黄活伦打死。雷国民劫走黄身上的人民币20余元,张云明将摩托车驶至预谋作案的下一个目标附近藏匿;次日凌晨,雷国民和张云明来到中山市沙溪镇圣狮5组阮金佐、彭卓娟家行劫。两名歹徒入室后,分别用枪抵住阮金佐夫妇,责令其交出钱财。阮金佐夫妇死活不从,拼命反抗。雷国民即对阮金佐头部连击两枪,此刻彭仍在反抗,凶残的雷国民又将彭杀死。两名歹徒劫得彭身上的金项链后逃离现场。
流窜作案
1995年3月23日16时许,雷国民又窜到中山市沙溪镇龙瑞村庙前街22号刘伯枢家,杀死主人,劫得人民币10万元;夏季的一天凌晨2时许,雷国民来到珠海市拱北汽车站售票大厅陈奕通的门市行劫,被陈发现后弃刀逃离。
1996年6月13日夜,没死心的雷国民又来到陈奕通的门市,杀死两名值班员后,劫取人民币43万余元,港币10万元后逃跑。
1997年9月22日深夜,雷国民来到江西省南昌市汇通城市信用社。他先到值班室将值班员制服后,接着,又到该信用社二楼准备行动,见有许多人值班,便慌忙逃走。这往后近一年的时间,雷国民没敢再下手。抢金库毕竟不是小事情。东奔西走,他又来到东北的吉林省通化市,该市北市场城市信用社成了雷的又一个目标。
1998年7月31日凌晨1时,雷国民来到这家信用社,劫得人民币15万余元后逃离现场。雷国民抢了这两家金融机构后,他嫌自己逃离现场的速度太慢,遂决定搞一辆方便快捷的面包车继续行劫。
2000年8月5日21时,雷国民驾驶窃来的备有切割设备等作案工具的“面的”,来到安徽省宿州市北关信用社院内,潜伏至午夜,用钢丝钳剪断该信用社主任室的防盗窗进入室内,撞开值班室门,值班员薛玉珍、徐玉芬被惊醒,凶残的雷国民将二人杀死,然后用切割设备将该信用社大保险柜的门割开一个洞,切割中柜内近4万元人民币被烧毁,雷国民用水冷却继续切割后,劫取柜内人民币18.8万余元。
半年过后,雷国民用3万元赃款购得一辆“桑塔纳”牌轿车,作为实施作案的工具,专施抢劫之用。
2001年2月,雷国民驾车窜至江西省瑞昌市,选定了瑞昌信用社作为抢劫目标。雷国民通过熟人了解到,该信用社晚上金库的钥匙就在保安周升忠的手里,他将下手的目标锁定在周升忠的身上;2月21日16时,雷国民将车停在周升忠家附近,推门入室,将周升忠与他的老母亲、女儿周美、侄女先后杀死,从周身上找到了金库钥匙。不久,周的小女儿进屋,被雷国民用锤子一通乱砸,丧心病狂到极点的雷又将周女奸淫。随后雷国民准备离开作案现场到信用社抢劫。在周升忠家门口,碰到周的弟弟,雷国民不得不放弃抢劫的计划,当夜驾车逃回安庆;4月15日,雷国民驾车又来到江苏盐城,目标直指该市盐都县城市信用社合作联社,杀害了两名保安和一名值班人员,将金库大门切割开来,将库内268万余元现金洗劫一空。
最终落网
2001年6月15日,雷国民终于在深圳火车站落入法网。但这个狡诈的家伙仍心存侥幸,矢口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8月22日,雷国民从南京被押解回盐城,公安人员放慢车速押着雷国民在“4.15”作案现场绕了一圈,这位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始终未敢抬头看一眼;8月24日,在铁的事实面前,雷国民终于低下了罪恶的头颅,交代了“4.15”特大金融抢劫案的全部事实。侦查人员乘胜追击,又一举破获广州三元里等十几起抢劫案。[1]
2001年11月9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依法对雷国民提起公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雷国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奸淫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
雷国民在作最后陈述时说,他对不起所有的人,愿意接受正义的审判。为赎罪,他主动提出被执行死刑后,把自己的遗体器官捐给有用的人。[1]一审后,雷国民没有上诉。[1]
2001年12月28日,雷国民被执行枪决。[1]
雷国民(中)雷国民通过杀人抢劫获取大量钱财,但他从不肆意挥霍,花钱近乎吝啬。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甚至不涉及“灯红酒绿”的场所。他在盐城作案为了“踩点”方便,完全可以到旧车市场花二三十元买辆自行车,他却到自行车出租行租了一辆自行车,人家跟他要四元钱租金,他却讨价还价给人家两块五,这些近乎怪异的行为颇令人费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