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09-1983.08,福建农学院植物保护系植物保护专业学习
1983.08-1984.10,福建省长汀县河田公社党委干部
1984.10-1992.03,福建省龙岩地委组织部干部、副科级组 织员、青干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
1992.03-1997.05,福建省龙岩地区工商局个体科科长、人教 科科长、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7.05-1998.09,福建省漳平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8.09-2009.06,福建省漳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9.06-2011.06,福建省漳平市委书记
2011.06-2011.08,换届待安排
2011.08-2014.07,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4.07-2016.07,福建省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07-2016.09,福建省漳州市委副书记
2016.09-2016.12,福建省漳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12-2017.01,福建省漳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7.01-2017.06,福建省漳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7.06-2021.06,福建省漳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党组书记
2021.12,福建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2]
2017年1月12日,在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远当选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3]
2017年6月14日,漳州市委政法委召开干部会议,宣读市委决定:刘远同志不再担任市委政法委书记。[4]
2021年6月6日,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刘远不再担任中共漳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5]
2021年6月7日,漳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同意刘远辞去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6]
2021年12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刘远任福建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因工作需要,同意增补刘远为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