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他美松
英文名称:Betamethasone
别名:倍松;倍氟米松;β-美松;倍他米松[1]
内分泌系统药物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1.片剂:每片0.5mg;
2.注射剂:1ml(含二丙酸倍他美松5mg,倍他美松磷酸二钠2mg);
3.注射剂(醋酸酯):1.5mg(1ml)。
倍他美松是地塞米松的差向异构体,其不同点仅在于C16位的甲基为β位,药理作用同地塞米松。其抗炎作用较地塞米松、去炎松等均强。
倍他美松口服易吸收。因在血浆中清除的速率较慢,所有其半衰期长达5h。倍他美松的代谢包括11β~羟基氧化、6β~羟化、C~20酮基还原以及侧链断裂,形成17~酮类固醇。因其缺乏A环还原代谢物,提示C~1的不饱和双键和9~α氟原子的存在,可抑制A环还原。倍他美松排泄较慢,大部分代谢物为游离型,仅少量以葡萄糖醛酸酯和硫酸酯形式排泄。
1.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关节滑膜炎、强直性脊椎炎、上髁炎、脊神经根炎、尾骨痛、坐骨神经痛、腰痛、斜颈、腱鞘囊肿、单发性骨软骨瘤(外生骨疣)、筋膜炎。
2.变态反应性疾病:如慢性支气管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气管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药物反应、血清病、昆虫叮咬症。
3.皮肤病:如遗传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重症日光皮炎、荨麻疹、肥大性扁平苔藓、糖尿病脂性渐进性坏脂性渐进性坏死、瘢痕性脱发、盘状红斑狼疮、银屑病、瘢痕疙瘩、天疱疮、疱疹样皮炎、囊肿型痤疮。
4.结缔组织病:如播散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与多发性肌炎、结节性血管周围炎。
5.成人白血病、淋巴瘤,儿童白血病。
6.与抗结核药合用治疗暴发性或播散性结核。
7.足部疾患:如硬鸡眼下滑膜囊炎、滑液囊肿、Morton′s神经痛、跟骨骨刺下滑膜囊炎、第5指内偏、第5趾内翻、腱鞘炎、骰骨骨膜炎和急性痛风性关节性关节炎。
8.其他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部性回肠炎、口炎性腹泻、肾炎、肾病综合征。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
2.接种疫苗前后2周内。
3.严重精神病者。
4.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较重的骨质疏松。
7.明显的糖尿病。
8.严重高血压。
9.未能用抗生素控制的病毒、细菌、真菌感染。
10.全身性真菌感染。
11.孕妇禁用。
12.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1)局部或全身感染者;
(2)结核病患者;
(3)癌症患者;
(4)甲状腺功能减退者;
(5)肝硬化者;
(6)眼部单纯疱疹患者;
(7)儿童;
(8)可能存在穿孔、脓肿,其他坏死性感染、憩室炎、新近小肠吻合术后,活动性或潜伏性胃溃疡,肾功能不全,高血压,骨质疏松症,重症肌无力等情况的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
(9)特异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
(10)血凝血酶原不足者合用倍他美松与阿司匹林时;
(11)孕妇;
(12)哺乳期妇女。
2.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儿与儿童在接受倍他美松长期治疗时,须认真随访其生长发育情况。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育龄期妇女使用倍他美松时应权衡药物可能起到的疗效与可能给母亲与胎儿或婴儿造成的危害。并对妊娠期接受过大剂量倍他美松治疗的母亲所生的婴儿认真检查有无肾上腺功能减退的征象。
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应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后,决定停药或停止哺乳。
5.倍他美松禁与羟苯甲酸甲酯、对羟苯甲酸丙酯或苯酚等混合使用。
6.倍他美松可直接注入病变部位,如关节内或关节周围,但必须严格无菌操作,不得用于静脉注射或皮下注射。
7.应避免在以前发生过感染的关节局部注射倍他美松,除外化脓性感染时,有必要作关节液检查。不稳定的关节,感染部位或椎骨间不得注射倍他美松。重症感染,手术或外伤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长期大量治疗停药后仍需监测1年。
8.治疗中应使用最小剂量控制病情。凝血酶原不足者合用阿司匹林与皮质类固醇激素时须慎重。
9.局部用药一般不需要加局部麻醉药,若需使用,可将倍他美松与1%或2%盐酸普鲁卡因或利多卡因在注射器内(不可在小瓶内)混合,须先将倍他美松注射剂抽入注射器内,然后再抽入局部麻醉药,摇匀后方可使用。
10.其余参见氢化可的松的相关内容。
11.不宜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症。
面部与头部皮损内注射用药时,极少病例发生失明,色素沉着与色素减退,皮下及表皮萎缩,无菌性脓疡;关节注射倍他美松后可有潮红、Charcot样关节病。其余不良反应参见氢化可的松的相关内容。
1.全身给药时,开始为1~2ml,必要时可重复给药;对严重疾病如红斑狼疮或哮喘持续状态,在抢救措施中,开始剂量可用2ml。
2.局部注射:
(1)关节内注射:大关节(膝、腰、肩)1~2ml;中等关节(肘、腕、踝)0.5~1ml;小关节(脚、手,胸)0.25~0.5ml;
(2)滑囊内注射:治疗急性三角肌下、肩峰下、鹰嘴下及膑骨前滑囊炎:剂量为0.25~2.0ml。一旦急性症状得以控制,可减量治疗慢性滑囊炎。急性腱鞘炎、肌腱炎注射1次即可减轻症状。慢性期可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重复给药;
(3)皮损内注射:治疗某些皮肤病,推荐剂量为0.2ml/cm2。在所有部位的注射总量每周不应超过1ml;
(4)足部病变部位注射:治疗足部疾患:每次0.25~0.5ml。在获得良好疗效后,应在合适的间隔时间,由开始的剂量逐渐减量至能够充分达到临床疗效的最低量来进行维持治疗。
3.口服:开始每天0.5~2mg,分2次服用。维持量为每天0.5~1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