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研究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参与新区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研究提出推进新区综合改革的相关方案与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新区党的建设、产业发展、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课题的综合及专项研究工作,开展海洋旅游发展相关研究。
(三)负责引进和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开放式研究团队,为新区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组织开展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课题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研讨,为新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承接并组织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及新区(市)有关部门、企业、社会提出或委托的课题研究项目。
(六)承担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研究院设3个内设机构。
负责组织新区(市)重大战略、改革思路、开放模式的课题研究、规划论证和方案策划,提供相关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研究推进新区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的实现路径和政策举措。负责研究国内外和新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政策,提出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的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海洋旅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研究资金、交通、水利、土地等要素性资源的发展规划、思路及政策。
负责组织研究陆海统筹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海洋海岛综合开发与生态资源保护的政策建议;围绕城乡统筹发展,研究城乡发展一体化尤其是本岛城乡发展一体化、渔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举措;承担社会发展领域事关和谐稳定、民生改善、共建共享等重大问题和党的建设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参与重大改革方案的前期研究,提出推进新区行政体制及经济社会等各领域改革的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组织聘请和柔性引进一批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新区建设开展宏观战略研究,提供各类咨询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学术研讨交流活动;负责市内相关研究机构有关重大研究课题的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院立项重点课题管理,编制实施课题计划;负责协调院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运作;负责院各类课题的合同管理,编制课题经费预算,组织协调课题运作;组织协调课题成果的评审和评奖;做好研究人员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专家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 名。其中:院长1 名,副院长2 名;科级领导职数6 名(正科级3 名,副科级3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