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1]
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相关高校在本地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各地要指导属地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晰运动队招生试点工作定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和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运动队招生。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运动队招生。要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运动队成员。各地各试点高校要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政策执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确保公平公正。高校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加强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高校要遵循运动队建设和发展规律,聘请有关体育领域专家,研究制订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及招生需求,根据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排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2]
试点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高校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要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进行逐一比对,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2]
采取全国统考、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冰雪等9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各地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校考。参加统考项目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高校指定的方式报名,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有关高校根据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其他项目暂由试点高校独立或联合组织。尚未纳入全国统考的项目专业测试,原则上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要逐步完善专业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特别是集体项目要综合考虑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实战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评因素。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2]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统一组织,此部分考生除按照报考院校的指定方式报名考试外,同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报名参加文化考试。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
众所周知,学生体质不良问题当前依旧比较严峻,学校体育已经做了很多努力在遏制,但运动不足、饮食问题是主因,与从小到大形成的认识和养成的习惯有关,并不与运动方式直接相关。学校普及性较强的项目很有限,主要是篮球、足球,乒羽也还可以,但常踢足球、打篮球、玩乒乓球、羽毛球的学生,引体向上一个做不上去也很多。足球还是当前国家重点项目,校园足球近十年来发展迅速,差不多是世界上高校招足球高水平最多的地方,但学生体质也并未提高多少,足球竞技水平也没显现多大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牺牲其他项目的做法可能也是无奈之举。足球高水平“招不满”的高校也多的很,生源问题归根到底是体制问题,基层“等级森严”、“贵族运动”,学校应试优先,俱乐部不能盈利“一不小心”就解散,这些问题不是高校提高高水平招生就能解决,当然,未来可期。第一是运动负荷,第二是对体质的认定。比如在将被停招高水平的这些项目中,健美操可以发展有氧耐力、协调,攀岩可以发展爆发力、灵敏,龙舟可以发展爆发力、速度耐力等。而赛艇、定向越野作为典型的有氧体能项目,常练肯定能提高有氧水平,但未必能很大提高力量水平。而像橄榄球、手球是典型的集体对抗项目,常练可提高爆发力、耐力、力量、协调、灵敏等,但未必能很大提高柔韧素质。总之,发展学生体质,运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目前,这些靠政府竞技体育系统“国家队-省队-体校”培养体制的项目不少已经出现一定困局:“金针菇”模型,基层招不到好苗子,面临选材难;项目发展市场和社会化程度很低,行业发展并不理想和顺畅。虽然原来普通高校高水平名额设的少,但对练这些项目的孩子来说也许代表着更多希望。而且,高校体育是中国体育的重要部分,某种程度上也是体育改革发展方向的反映。如果进一步放弃高水平招生,长期来看,不仅高校这些项目竞技水平会大幅下滑,再想恢复很难,而且对于有该项目兴趣和天赋的孩子还是有比较大打击,业已狭窄的出路可能得更添烦恼。最坏的结局是导致练的人更少,陷入“恶性循环”,成绩进一步下滑,行业进一步萎缩。但竞技水平的提高如果想通过学校体育途径,需要更多的创新,“举国体制”之路有局限性,而盘活竞技系统“老本”再探寻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是进一步发展必由之路。其实有些孩子就是对这些项目感兴趣、有天赋,又爱学习,但文化学习稍差一些,多提供一点儿选择也挺好,“星星点灯,照亮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