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九

李韶九

中文名 李韶九
出生地 湖南嘉禾
出生日期 1904年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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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04年出生于湖南嘉禾的一个殷实家庭。

1923年至1924年,就读于嘉禾县甲种师范学校和衡阳成章中学。

1926年4月,入韶关湘军讲武堂学习。

1926年9月,加入国民革命军第6军54团机枪连,随军北伐,后任54团指导员。

1927年7月,第6军54团被派往江西南昌加强守备,防止“暴乱”。李韶九随团驻在南昌市内匡庐中学,并非起义部队,正好遇上了中共领导的南昌起义。8月1日凌晨,54团被起义部队包围歼灭,李韶九也成了俘虏。在俘虏营,他见到了同乡、时任起义部队叶挺第24师71团8连指导员的肖克,靠着林伯渠的介绍,李韶九参加了红军,并被选送到九江林伯渠主办的第6军政治训练班学习。

1928年,成为中共党员。不久,任中共湘西特委委员。刚到任即被国民党军队逮捕。后辗转到上海,又被派往长沙从事地下工作,护送革命同志赴醲陵、安源、上井冈山,因身份暴露遭通缉,后随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彭公达前往常德,任中共湘西特委会委员。不久,经由武汉转江西,参加与万安暴动的领导工作。

1928年春,李韶九奉命到吉安东固李文林创建的江西红军独立第2 团工作。协助地方党组织负责人指挥工农革命军第七、九两纵队开展游击战争。

1928年夏,任第七纵队纵队长。为了巩固和扩大东固革命根据地,曾协助当地党组织加强革命政权建设,扩大工农武装,帮助群众发展生产,深入开展白区工作,利用有利地形打击来犯之敌,并率部攻克兴国县城。

1929年冬,任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团长。据肖克回忆,李韶九在这里与李文林等江西红军和赣南中共组织的领导人颇有“矛盾”,不受重用。

1930年2月,李韶九被任命为由赣西南红色游击队和江西红军独立第2、3、4、5团编成的红军第6军(后改称红三军)第1纵队政委(师级)。

1930年6月,由红4军、红6军和红12军组成红军第1军团,他担任军团前委秘书长。

1930年8月,红1军团和红3军团合编成“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李韶九被任命为方面军总政治部政务处处长。

1930年11月,李韶九又兼任了极为重要的方面军总前委肃反委员会主任(军级),[1]当年只有26岁。。

1930年12月3日,给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去信指出:‘党内地主富农分子现举行大规棋叛变。此问题在赣西南异常严重,必须运用敏捷手段镇压下去......特派李韶九同志率兵一连代表总前委及工农革命委员会,帮助省委、省苏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

1930年12月9日吃罢早饭,正要动身,国民党飞机来这一带轰炸,为防犯人逃跑,李韶九便将不重要的AB团犯人,匆匆杀了一批,然后上路。临行前,李韶九还下令将25人绑赴刑场枪决。

1930年12月9日晚,李韶九到达东固,李韶九立即与20军军长刘铁超、政治委员曾炳春,向他们二人讲了总前委的指示,部署了在军中捉拿AB团的行动计划,同时通知174团政委刘敌从兴国、泰和边境前线率领第一营于11日奉召匆返东固。

1930年12月12日下午4时左右,刘敌回去后联合了一些军官,带队包围军部,放出了被抓的谢汉昌等“AB团”。李韶九闻风逃走。刘敌和谢汉昌为防李韶九回到富田杀害那些“AB团犯人”,带部队连夜赶到富田,缴了李韶九带来第12军2个排的枪支,释放出段良弼、金万邦等人。

1930年12月13日一早,在富田召开了控诉李韶九刑讯逼供、滥杀无辜的军民大会。省行委、省苏维埃政府及其余机关的几百名干部,随红20军离开富田,向赣江以西的吉安县永阳开拔。

1932年1月7日,周恩来主持召开苏区中央局会议,做出了《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对肃AB团的“扩大化”进行了严厉批评,暂时扭转了风头,李韶九略有收敛。

1932年1月25日,中央苏区中央局专门讨论了对李韶九的处理,作了《苏区中央局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去错误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央局决定予李韶九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派到下层去做群众工作。”这显然是为了平息苏区中共干部中的恐慌和不满情绪。1932年6月,被任命为红军总司令部秘书长。

1933年夏,被任命为福建军区长(汀)连(城)(第二)军分区司令员。

1934年10月,红军被迫长征后,李韶九留在江西苏区“坚持斗争”。

1935年春,在闽西死亡。这位 “肃反大员”31岁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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