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德

出生地 湖南宁远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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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个人简历

刘友德,男,汉族,湖南宁远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农三师四十九团劳改一中队分队长。

主要事迹

1986年7月5日,刘友德休假骑自行车回团部探望外公、外婆的路途中,发现前方20多米的戈壁滩上有两个形迹可疑的人,刘友德凭着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职业的敏锐感、警惕性,断定两人是逃犯。他立即放倒自行车,追上前去喝令二人站住,规劝两名罪犯回劳改中队,争取政府宽大处理。两名罪犯见刘友德追过来,拼命向戈壁滩深处逃窜,刘友德紧追不舍。两犯见只有刘友德一人,顿生杀机,他们让刘友德少管闲事、各走各的路,遭到刘友德的严厉训斥。当刘友德上前捉拿其中一名罪犯并将其摔倒在地时,另一名罪犯乘机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向刘友德左肋,刘友德忍痛将罪犯匕首打落在地,罪犯再次拾起匕首向刘友德腹部、胸部连刺11刀,刘友德倒在血泊之中。 刘友德怀着对党的监狱事业无限忠诚和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概,走完他短暂的一生,终年30岁。

刘友德牺牲后,农三师劳改三支队党委根据他生前的愿望,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被司法部追认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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