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辉,男,广东惠阳人,汉族,1953年11月生,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哲学专业毕业,学历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8月,在惠阳县澳头晓联小学当民办教师;
刘耀辉1973年9月,在惠阳地区师范学校读书;
1975年9月,任惠阳县澳头、陈江中学教师、团委书记、副校长;
1977年8月,任惠阳县路线教育工作队副队长,县教育局复案办干事;
1978年9月,任惠阳县公安局助理员、县委组织部干部;
1983年12月,任共青团惠阳县委书记、县八届人大常委;
1984年9月,在省委党校党政大专班读书;
1986年8月,任惠阳县淡水镇委书记;
1987年4月,任惠阳县副县长兼大亚湾开发区澳头港建设总指挥(其间:1989年9月至1990年1月参加省委党校第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0年9月,任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联副主席(其间:1991年9月至10月参加省委党校厅级干部读书班学习;
1991年3月至1993年12月参加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哲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获硕士学位);
1993年10月,任惠州市委常委、博罗县委书记、博罗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1998年5月,任惠州市委常委;
1998年6月,任惠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其间:1998年9月至1999年1月参加中共中央宣传部培训班研修);2003年6月,任惠州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2007年1月后,任惠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5年2月,不再担任惠州市政协主席。
团十三届中央委员,省九次党代会代表,省七、八届人大代表、常委,省十届政协委员,六、七、八、九、十届市委委员,市七、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市七、八、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市十、十一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