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09月至1992年08月,扬州师范学院(南通师专本科班)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2年08月至1995年03月,南通师专中文系政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95年03月至1996年10月,南通师专学工委副科级秘书;
1996年10月至1997年12月,南通师专学生处副科级秘书;
1997年12月至1998年12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00年12月至2002年02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科副科长;
2002年02月至2002年10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建政法科科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06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建政法处处长;
2003年06月至2005年12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村经济处处长;
2005年12月至2006年06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6年06月至2010年04月,海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2003年09月至2006年07月,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0年04月至2010年08月,海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0年08月至2010年11月,海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海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老坝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1年10月兼任海安县角斜镇党委书记);
2011年10月至2016年06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6年06月至2017年05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7年05月至2020年10月,启东市委书记;[1]
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南通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2020年11月至2021年09月,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年09月至2021年10月,任南通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政法委书记;[2][3]
2021年10月,任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11月,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命王晓斌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4]
2021年9月28日,中共南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会,王晓斌当选市委常委。[2]
202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王晓斌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