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质同为一些西方科学家和哲学家(如伽利略,霍布斯,波义耳,洛克等)对物体性质的用语。洛克曾加以说明,认为外界可被感知的事物具有两类性质。第一性质可用数量的方式表现,如广延,形状,运动,不可入性等。他们是客观的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属性。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就是物体本身的这些属性的反映。第二性质是颜色,声音,气味等。他们不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属性,而是物体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借助于第一性质就产生了色,声,味等感觉。这一说法对后世哲学发展有一定影响。【摘自上海辞书出版社《哲学辞典》】
唯心论中,思维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
唯物论中,物质是第一性的,思维是第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