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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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如果1只绵羊和2把斧子交换,我们不仅可以发现生产绵羊的劳动和生产斧子的劳动具有共同的性质——抽象人类劳动,从而绵羊和斧子一样,也具有价值,而且还可以发现生产1只绵羊所耗费的人类劳动和生产2把斧子所耗费的人类劳动一样多,即绵羊的价值和斧子的价值在量上是相等的。这样,绵羊的价值就通过和斧子的交换,不仅在质上而且在量上得到了表现。在上述绵羊和斧子的价值关系中,绵羊的自然形态只是当作使用价值的表现形态,它的价值则通过斧子的自然形态来表现。这样,潜藏在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部对立,就通过外部对立,即通过两个商品的关系表现出来了。在类似1只绵羊=2把斧子的同一价值关系中,两种商品的地位是不同的。绵羊处于相对价值形态地位,它要借助斧子来表现自己的价值; 斧子处于等价形态地位,它作为等价物,用自己的使用价值来表现绵羊的价值。相对价值形态和等价形态,作为价值形态的两极,既互相依赖、互为条件,又互相排斥、互相对立。因为,(1) 绵羊离开了斧子,就不能表现自己的价值,斧子离开了绵羊也不能成为表现价值的材料; (2) 同一种商品不能既处在相对价值形态上,又处在等价形态上。价值形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逐渐完善的。它顺序地经过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态、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态、一般价值形态和货币形态等四个阶段。货币形态是价值形态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价值形态的完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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