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价值是人体内的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潜在劳动能力,人在运用这种劳动能力的过程中可以创造出新的价值。
人力资源价值即人的能力价值,人们以不同的活动方式运用自身的能力创造价值,又互相交换价值,这不仅使每个人创造人不同价值得到充分利用,也使每个人的能力的价值得到了确认。
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性计量方法其开展计量工作的基础可分为以下四种:
1)以工资报酬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性计量方法 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调整后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模式;未来工资报酬资本化法。
2)收益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性计量方法
①经济价值法:经济价值法是将企业或企业中的某一群体在未来特定时期内所实现的收益的预测值中按人力资源投资率计算出属于人力资源投资实现的部分的现值作为该企业或企业中的某一群体的人力资源的价值。
②商誉评价法:这是将企业商誉评价的方法应用于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商誉评价法的具体做法是,将企业过去若干年收益中超过行业平均收益部分累计起来,作为企业的商誉的价值,再将这一价值乘上人力资源投资率,将其结果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的价值。
③随机报偿价值模式:弗兰霍尔茨认为,一个人对于组织的价值在于他在未来时期能够为组织提供的服务,这种服务与其未来在组织中所处的职位相联系。
④调整后的随机报偿价值模式:调节器整后的随机报偿价值模式是我国的研究者在对弗兰霍尔的随机报偿价值模式进行修正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如果将企业的全部收益归结为人力资源所创造的价值,就可能高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为此,该模式引入“人力资源报酬系数”对随机报偿价值、模式进行调整。
3)以成本(投入)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性计量方法
这类方法之一是人力资本加工成本法。这种方法的提出者安吉尔认为,这个人力资本的加工过程要到27岁时才能完成。
4)以完全价值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性计量方法
完全价值测定是以企业员工进入企业直到因退休或因病、死亡等原因离开企业为止的这段时期内能够创造出的全部价值(即人力资源的使用价值,包括补偿价值和剩余价值)或考虑时间价值将其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员工的人力资源价值的一种计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