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9月-1993年7月,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年9月-1996年7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9月-1999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民法学博士学位
1999年7月-2001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2001年8月-2005年8月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年8月被评定为副教授
2002年9月-11月 受聘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民法
2003年11月-2004年3月,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5年9月至今 ,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8年1月-2月 受聘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讲授中国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2009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9年11月-12月 受聘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讲授中国大陆民法总则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兼),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2]
1、《物权变动论》,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王轶,法律出版社,2009年11月版。
3、《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王轶(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合同法新论·分则》,郭明瑞、王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王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载《民商法论从》(第6卷,1997年);
《论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2卷,2003年);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期;
《物权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
《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当代法学》2006年第1期;
《论倡导性规范》,载《清华法学》2007年第1期;
《物权法的任意性规范及其适用》,载《法律适用》2007年第5期;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6期等;
《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论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构成》,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2期。
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11.1.25)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获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应用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2010)
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2008)
首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6)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获“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类)”(2005)
“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2005)
《物权变动论》获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2002)
北京大学“岗松奖教金”(2001)
《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01)
第七届“吴玉章奖学金”(1998)
“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1998)等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咨询组成员、
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1993-1995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1996-2000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2001年至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2002-2005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2008年至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工作、
2008年至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工作
2010《民法规范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2008《民法学方法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2006《民法规范论:类型及其配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已结项
2000《规范分析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已结项
2000《物权变动立法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已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