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5月出生,四川苍溪人。[1]
1932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
193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2年8月至1933年4月任川北苍溪游击队排长。
1933年4月至1934年6月任红31军93师276团1营3连党支部书记。
1934年6月至1936年7月任红31军93师党委委员。
1936年7月至1938年11月任绥远清河县工委组织部长、雁北特委巡视团主任。
1938年11月至1940年1月任平鲁、清河县委书记。
1940年 1月至1942年9月任山西右南县委书记、雁北工委、五地委委员、常委兼组织部长。
1942年9月至1945年10月在晋绥分局党校及中央党校四部学习。
1945年10月至1948年8月任绥东地委副书记,绥南、丰凉工委委员、书记。
1948年8月至1949年4月任绥蒙区党委、平清土改工作团团长、绥东地委书记。
1949年4月至1949年12月任晋绥分局干部科科长、城工部调查组长。
1950年1月至1965年12月李林枝同志历任四川省遂宁地委第一书记、绵阳地委第一书记、省委委员、常委。
1966年1月至1968年6月任省委委员、常委、副省长,
1968年6月至1977年11月任四川省革委常委、生产指挥组副组长、生产建设办公室农业组副组长,
1977年11月至1979年12月任四川省革委副主任、省贫协主任、党组书记,
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贫协主任,
1983年2月至1985年7月任省顾问委员会常委、委员。
1985年12月经中央批准离职休养。
2002年1月经中央批准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李林枝同志是第四届、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9年1月16日13时30分在成都逝世,享年99岁。[1]
李林枝同志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革命工作生涯中,历经了土地革命、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洗礼。他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在艰苦岁月里,无论环境多么险恶,他始终保持了积极乐观的革命精神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经受住了长期革命战争的锻炼和考验。在党的培养教育下,逐渐成长为一名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为中国的革命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在四川省遂宁地委、绵阳地委、省委等多个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他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他对党忠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定,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和共产主义信念。在担任四川省委委员、常委、四川省副省长等领导期间,他工作积极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团结和依靠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他一生光明磊落,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关心群众,平易近人,严格要求子女和亲属,从不谋取任何私利,在干部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1]
1979年地方人大常委会恢复成立后,李林枝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到新的岗位上。他始终坚持学习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积极努力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抓好选举工作、代表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组织执法检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做出了突出贡献。1985年离职休养后,虽然年事已高,但仍然关心党的事业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关心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尤其是关心“三农”问题,不断地向有关领导提建议,他为农业、农村、农民倾注了毕生的心血,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在言论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体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崇高品质,自始至终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本色。
李林枝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优秀的领导干部和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1]
李林枝同志团结和依靠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他一生光明磊落,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关心群众,平易近人,严格要求子女和亲属,从不谋取任何私利,在干部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